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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教师上课迟到,学生出意外事故,各方责任

教师上课迟到,学生出意外事故,各方责任 教师甲上课(小学6年级)迟到6分钟。之前(上课铃响),学生李某抢学生刘某作业本,刘某踢李某一脚,李某想拍刘某头,刘某一躲,不幸被李某双掌拍中双耳,造成刘某左耳耳膜穿孔3毫米。请问:李某、刘某、教师甲、校方各负何责任?各方该承担经济赔偿的比例?按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师甲是否可不承担经济赔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qcnh(江西-宜春)
提问时间:2011-06-13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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