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租了一个店面多年,合同去年8月结束。最近得知该店面原来是违章建筑,请问我可否向法院请求返还这几年的租金?
感谢各位律师的回答。但是我有补充情况如下:
我承租一间房屋和房屋外搭建的一个店面,该书面合同去年8月结束以后,我实际还在使用该房间和店面。由于与出租人有矛盾,我未支付近半年的租金。
出租人今年向法院起诉我,一审判该店面为违章建筑,店面租金无需支付,但是我需要返还房屋并支付另外一间房屋的半年租金。我不服一审上诉,并且提出要求出租人返还过去多年违章店面的租金。上个月二审出来维持一审原判,但是对我的请求(要求出租人返还过去多年违章店面的租金)表示可以“另寻法律途径解决”。
请问二审的意思是否是让我另案起诉,向法院请求返还这几年违章店面的租金?
请问如果我向法院起诉,法院是会判我得到租金吗?或者出租人是否会由于出租违章建筑而被罚款呢?
我于2009.12.1承租了新华路的门脸房一间,今年5.14被告知房屋时违章建筑要于5.19强拆,而且不给任何赔偿!!请您帮帮我吧!!我该怎么办!! 我去年当时签合同时已经将全年的房租都给了房东,而且还交了3000元保障金!!
本人因孩子就学与某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9月1日正式起租,已交付对方两个月保证金及预付一个月房租,后孩子解决了住校问题。8月9日本人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请问能否要求返还保证金及预付租金?
楼下业主占3、4层房屋,其在第3层的露天阳台上搭建一层,并在此上又搭建一个坚实的雨蓬,紧挨5楼的窗台,严重影响到5楼业主的安全和宁静。多次向建设局反映,要求拆除,但无答复。据说已被罚款。市执法局以已经罚款为由拒绝受理拆除违章建筑申请。请问,“对违章建筑可以罚代拆”有此法律依据吗?岂不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依然
您好律师! 邻居家是菜场街34弄2号部分违章建筑(违章人批准的是原拆原建两层),本来他们的占地面积31.28平方米,长8.96米跟菜场街32号之间有4米左右的间隔,而现在菜场街34弄2号,把地基挨到我家菜场街32号(我家跟34弄2号是前后关系)的地基两米,然后在一楼屋面挑台凸出一米多跟32号基本上是触手可及(然后根据凸出挑
我在企业干了19年临时工,现在已经达到退休的年龄,单位至今不依法给我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办理养老、医保手续。请问我能否提出退休请求?或提出补偿?
一朋友在租房时租到一间违章盖的房屋(天台),当时不知情;近日因台风将我朋友租的房间刮毁并导致他在逃生时摔伤,房屋内大量自身财产遭毁坏。找房东理论,房东却因说是自然灾害原因拒绝赔偿损失。请问有拿些条例或哪些办法能够帮我们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