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现一QQ即时聊天帐号为1714193052;在其QQ博客(空间)中居然出现辱没我家人的日记以及我全家人的相片。该犯冒用他人身份利用网络造谣事件中伤我家人声誉,而且还侵犯了我全家人的肖像权。希望能得到有关的部门帮助和解决。
我是一个小村的村长 昨天偶然在网上看到自己的村名和我的名字在网上的一条微薄上 竟然写着 从未发生的事情 包括我母亲的死 我看了非常气愤 请问 我现在应该如何维权?
近期有人在论坛注册ID捏造事实,对我进行攻击,但事后此人ID已注销,请问找到他本人的可能性高吗?这是否属于自诉案件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网监局不给查,凭我自己无法确定被告是谁,法院不立案阿。还有请问此类案件是否所有取证都要原告自己来?网监不提供技术支持?请问这类案件的成功率高吗?还有如果请律师去网监局帮
以前的情人在她的QQ个性签名中对我及家人进行指名道姓的造谣,请问我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法律手段,需要什么证据(截图行不行?)? 造谣的文字因在个性签名中,只要别人有她的QQ号一眼就能看到这些内容,对我及家人的伤害很大。 另外在与她交往中,她借了我十多万,没有借条,但都是通过银行汇款的,请问能要回来吗?
某个公司或个人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传播一些不实信息,造成个人名义损害。在这一事件中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处理这件事呢?该如何去处理?
是这样的情况,我的前男友是吉林人,年纪较小,1995年生,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去吉林,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有拍过一段视频,现在在网络游戏,QQ,YY语音一类的平台上,他公开视频里的截图照片,甚至恶意损害说我是坐台小姐,还恶意给别人传视频. 对我造成了极其大的伤害和精神损害, 我不知道这种情况我可不可以告他. 我有一段录音,
南京蚁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蚁酷网)了解该网站交60元,然后安排1个小时左右的语音辅导经筛选合格后再交1000元(技术服务费)为了利益的更大化升级为金牌代理后又交9800元。如果没有人进入就没有收入。该网站创始人称是普通人共同打造这个平台,请问律师这算是网络传销吗?
一开始给了个申请表,里面包括姓名、卡号以及卡里余额截图。第一笔买了三个,他说系统提示是双重任务还要买一次,我卡里钱不够,第二天进行了第二笔,他说不行,今天换一个网址买,之前的钱才能返回来。我想金额不多就支付了,他说你拖的时间太长账户被冻结了,需要激活,激活的钱是前三次的总和。我就没付,他和我聊觉得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