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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网络异地人身损害,造谣以及传播照片

网络异地人身损害,造谣以及传播照片 是这样的情况,我的前男友是吉林人,年纪较小,1995年生,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去吉林,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有拍过一段视频,现在在网络游戏,QQ,YY语音一类的平台上,他公开视频里的截图照片,甚至恶意损害说我是坐台小姐,还恶意给别人传视频.   对我造成了极其大的伤害和精神损害,   我不知道这种情况我可不可以告他. 我有一段录音,内容有他大致承认他传照片视频给别人的证据.    能够立案起诉他吗,费用大概需要多少,胜算会高吗 . 这样一种情况,他在吉林我在辽宁, 我需要走什么渠道.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uaiq……(辽宁-丹东)
提问时间:2013-07-19 12:4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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