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单位5个月了,没有转正,没签合同,现在他开始培训员工了,而且要给员工上保险(要上但目前还没上成)。这是一所新成立的公司,在公司宣传方面他使用了公司员工的资料。以上全没有合同。我在这个公司过的不好,很快会跳槽。 我想请问下,我辞职后公司有权向我要培训费用吗?上保险会不会产生法律约束效力?公司在未签合同的情况下使用我的资料来做公司宣传是侵权吗?我辞职后还会受那些法律条文的影响?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一个高级船员,家住天津市,从2009年11月到2010年2月在一个外地船公司管理下的私人船上工作,多次向船东提出签订劳务合同,但船东就是不签,给他看劳动合同法,传动却说没有用,加上船舶管理等种种原因,我下船了,直到我下船,船东也不签劳务合同,我可以向法院申请二倍工资吗?被告是船东还是船
用工单位未给缴纳社会保险,我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相关经济补偿吗?
本人是2008年7月22日至今都在杭州的一家某物业公司工作,但公司一直都没给我缴纳社会保险,请问我可以象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吗?要是可以补偿的方式和标准又是怎样的? 希望各位律师能详细的为我解答问题 事情紧急 非常感谢
万律师:您好! 我在一家外企上海代表处工作,时间是2009年3月2日至2010年5月31日止共15个月,在职期间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并没帮我交纳社会保险金。我于6月9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提交了申请,要求公司给我补交15个月的社会保险金同时要求根据劳动法未签合同双倍赔偿(11个月的工资)。今天(18日)劳动仲裁给我们做调
就是问一下我是01年3月续签的劳务合同。现在单位要搞外包,偷偷的进行中,打听得知外包方还不想用我们。(现在告诉我们怕我们闹事没人干活)我们有哪些权利?以前签过两次合同第一次1年,第二次2年,第三次也是两年。
请问我是2009年8月民众劳务公司派遣到化医技师学院任学校保卫一职,并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于2009年11月签定劳动合同.为期2年.现学校在2010年7月10日转制把我转交给君华物业来管理.由于物业方工资体系和福利待遇大幅度下降.无法满足学校原由给我的福利和工资待遇.无发达成共实,现合同期没满.学校转制.请问在这基础上能否提出经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开庭时,单位拿出一个虽有 我的签字,但是我没看过第一页内容的《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合同》。当时只说是服装管理叫我签字。不承认我是单位员工。把我一天工作超过8个小时说成只是4个小时。我该怎么办,这个合同有效吗?
合同期未满提前离职,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向员工支付所谓的培训费
去年12月份开始在公司工作,今年一月签定的劳动合同两年,八月分提出离职,请问合同期未满提前离职,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向员工支付所谓的培训费
合同期未满提前离职,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向员工支付所谓的培训费
去年12月份开始在公司工作,今年一月签定的劳动合同两年,八月分提出离职,请问合同期未满提前离职,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向员工支付所谓的培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