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没有结婚,哥哥已经结婚。父亲生前说有一块地给兄弟,但是没有书面文字。兄弟两个发生纠纷。(父母分别由两兄弟抚养)该怎么处理
七兄弟十年的房产纠纷 我已故父亲在解放前建造了三间平房,八十年代初我为了结婚在父亲土地证名下的第三间向上翻建了三层楼房,当时虽然七兄弟团结一致有钱出钱无钱出力,都为家里盖了新房,缓解了旧房而高兴。但从请人设计,材料采购直到新房落成,大部分资金由我先垫付。后来老大出面补办了房屋建筑许可证其费
学校作为乙方与开发商签了集体购房合同,在此基础上开发商又与住户签订了《商品房内部认购协议》,约定建筑面积与付款方式、房款总额。但交房通知书上的面积却与约定面积不符,误差比达11.5%。认购协议上关于面积误差处理并没有约定按产权登记据实结算,也没有约定当实际面积超过约定面积3%以外的如何处理。住户要求开发商
我们签房产调解书后,她没按调解书上2月内汇钱给我,迟了两天才汇,由于没地方住我不想卖了,钱到账后马上退给她,我合法吗?跪谢! 但她也没有按调解书上2月内汇钱,迟了两天才汇,也违反了调解书的内容呀?加上我和儿子没地方住,我儿子未满10岁他的房产由我监护也可以卖给她?
我们兄弟姐妹六人,母亲去世十多年,现在我们几兄妹答应放弃继承母亲的财产,并和最小的儿子签了家庭协议,同意给他过户并签字,现在小儿子要去公证,并让父亲也签字把他那份也给他,我们担心如果公证完他把房屋过户到他的名下后,如果离婚的话,是否他爱人就有权利分割财产了,要是让我父亲先立遗嘱说只给儿子,然后公证再
我今年2月从别人手里买了一套二手商品房,双方以四十万成交,先付二十万定金,余下的待办完房证后付清,可现在卖方去世了,其儿子继承后说房价涨了,总价要四十八万,否则就不卖了。向他这种违约要怎样解决,如果我还坚持要买,是否还能以四十万买,请律师指点一下,谢谢! 问题补充: 当时的合同没有到政府有关部门去公证,
我今年2月从别人手里买了一套二手商品房,双方以四十万成交,先付二十万定金,余下的待办完房证后付清,可现在卖方去世了,其儿子继承后说房价涨了,总价要四十八万,否则就不卖了。向他这种违约要怎样解决,如果我还坚持要买,是否还能以四十万买,请律师指点一下,谢谢! 问题补充: 当时的合同没有到政府有关部门去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