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户主死亡,老房子(公共租赁房),户口本上有孙女一人;六女儿及其女儿二人;外孙一人(二女儿的儿子)。现在老人已去世,户口所涉及的4人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新户主由谁来担任?法律上有顺位的规则吗?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新承租人的产生问题上,新承租人由谁来担任?
如果房屋拆迁的话,是户主还是承租人在政策上占优势。
我的状况:父亲是原承租人现已过世,母亲有精神病(三级残疾人证),母亲有一定的行为能力,我是唯一的独生子女,一共两套房屋 问一:如果按我是我母亲监护人办理过户,房屋是不是不可以买卖(前题是有两套房的情况下),而且等到母亲过世的时候是不是还得再办理一次母亲死亡过户的公证,还得开据母亲父母也就是姥姥,姥爷的相关死亡公证
我有一套老工里弄房,是我们当初的结婚用房,户主和承租人爸爸死后改为母亲,当时户主是母亲和我们一家三口。三年前,姐姐通过关系逼着母亲,偷偷将一家三口的户口迁入,现母亲年时已高,为避免日后矛盾,我该怎能么办?母亲想将户主和承租人改为我的名字如何办理? 户主变更是否需要姐姐一家的同意? 房屋承租人
夫妻离婚,有两处房产,法院判一房屋为女方,该房屋的承租人是女方,户口有男方和女方两人(男方为户主)。但是判决的时候没有涉及户口问题。在离婚后男方把判给自己的另一出房屋卖了,现在以户口没有地方落为名,不肯把户口迁出判给女放的房屋。咨询法院,法院说这个没有办法管。 1. 请问这房子现在怎么操作?如何把男方
原户主死亡,老房子(石库门公共租赁房)房票本上只有原户主一个人的名字,户口本上有外地知青回沪的女儿一家,我父亲一家(两人为兄妹关系)。 原户主女儿全家回沪时约99年,以无房和照顾老人至今住在老房子里,(但是外面借了一间房子给她女儿住,我最近已肯定确认借的房子已于01年以她老公的名字买下) 我们一家
我父亲和他已故的弟弟户口在老公房,弟弟死后,户主更改到我父亲名下,但租赁协议不知所在,可能被小弟弟拿走了,但小弟弟已享受到老公房了,并已置换了其他商品房,他要来争夺,这合理吗,我们可以去房管所重新领取租赁协议吗?
我家在北京有两间平房,是国家给姥爷的公房,80年代的,一直住着,2000年左右,由于姥爷去世,公租房的住房卡更改为姥姥的名字,我和妈妈及我儿子的户口在这个平房,且一直居住,姥爷和姥姥的所有照顾和生活开销都是妈妈负责,2009年底,姥姥去世了,户口本一直没有注销,我一共有两个舅舅,可能因为要拆迁的原因,大舅最近
有关承租权的问题,百年之后爸爸的后老伴住在房子里,我结婚搬出去了,还可以是承租人吗?(前提是现在老爸
有关承租权的问题,百年之后爸爸的后老伴住在房子里,我结婚搬出去了,还可以是承租人吗?(前提是现在老爸承租权过户给我)
律师:您好!我妈是户主、公租房承租人,现已死亡。我妈生前户口上有大儿(我、独身)、五女儿(我妹妹、已婚)、孙女(我女儿、已婚)、外孙女(四女儿之女、已婚)。我是北京的插队知青,在外省工作。现退休回京,无住房,两年前户口迁入我妈家并常住。五女儿出嫁后户口迁到丈夫家多年。两年前将户口从北京市内迁入我妈家
律师:您好!我妈是户主、公租房承租人,现已死亡。我妈生前户口上有大儿(我、独身)、五女儿(我妹妹、已婚)、孙女(我女儿、已婚)、外孙女(四女儿之女、已婚)。我是北京的插队知青,在外省工作。现退休回京,无住房,两年前户口迁入我妈家并常住。五女儿出嫁后户口迁到丈夫家多年。两年前将户口从北京市内迁入我妈家
律师您好!: 我家的房子是公租房(中央机关房产)在不同的两个单元各有一间,原承租人为我母亲,已经去世,现在还未变更承租人,此房承租合同对应的户籍上只有已销户的我母亲、我爱人、我儿子、女儿、孙子和我。我们一直再次居住20年以上,一直由我们缴纳房租,我除此之外在其他地区无住房。我母亲的其他子女均不在此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