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死前自己写的遗书,现在老人去世了,写的房子死后是我的,但是别人老人的二儿子不愿意想打官司分这房子 结果是怎么样
老人生前结过三次婚,第一次婚姻生有一女,在外地,很少跟自己的父亲联系。第二次婚姻生有一子,因老人患有严重的糖尿病,妻子不愿照顾,找了一个保姆来照顾,保姆居心不良,知道老人一个月的工资有6000多,利用夫妻感情不好,设计二人于2009年11月份离婚,孩子判给了女方,离婚时卖掉房子分得25万,扣掉应该付给儿子的抚养
我也要和我奶奶都死了,我父亲支付了他们生病时所有费用。而我堂哥的父亲早逝他跟着我奶奶住,而我姑姑离婚以后也与奶奶住,但主要抚养责任是我父亲。请问该如何分配财产。 补充:我也要是我爷爷
我的爷爷前几年死了,留下了一套房子,现在房子拆迁啊!我爷爷和奶奶结婚的时候都有各自的孩子,现在我爷爷他们家的孩子跟我家打官司,想要那套房子,我应该怎么办,按照新婚姻法,那套房子应该归谁啊?
老人有三个孩子,两个儿子一个小女儿,老人去世后,留下一套老房子。房产证上的面积是99.8㎡,但是实调面积却是200多个㎡(多出来的平方面积是小女儿居住在此后期维修的,同时老人也是小女儿赡养至死的)后三兄妹私下写了遗产分割协议,两兄弟各得50,小女得100.(协议没有公证)此后三兄妹用各自所得的平方面积各定了一套
李长海和曹素兰已故,有一儿子六个女儿,曹素兰去世10多年去世的时候儿女共同伺候共同搭理事后,在2006年左右儿子病了中风偏瘫丧失了劳动能力在这期间一直有媳妇陈玉玲照顾并且照顾两个女儿,当时一个在上学一个在学徒,直到2011年李长海去世了,在去世之前的一年左右是由大女儿伺候但是用老人的钱开工资一个月800元,在这
您好 父亲共有子女三人,我是小儿子,还有一个大姐和二哥。 大姐要求继承老人六间房中的三间房,但是事实上公证处只有五间房。老人生前一直由我赡养,父亲是因为癌症去世,治病期间高昂的医疗费用及老人的身后的丧葬费用全是由我一人承担的,如她要继承是否应该也承担相应的费用。 老人生前曾立遗嘱大姐可以继承部分
我奶奶1998年死后留有58.4平方房子。2002年房子已成危房,我出资盖房,以奶奶名字领取的房产证(161.43平方)。问多出的房子面积(103.03平方)是不是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