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老人去世前将钱赠予哥哥,死后是否属于遗产?
老人去世前将钱赠予哥哥,死后是否属于遗产? 老人生前结过三次婚,第一次婚姻生有一女,在外地,很少跟自己的父亲联系。第二次婚姻生有一子,因老人患有严重的糖尿病,妻子不愿照顾,找了一个保姆来照顾,保姆居心不良,知道老人一个月的工资有6000多,利用夫妻感情不好,设计二人于2009年11月份离婚,孩子判给了女方,离婚时卖掉房子分得25万,扣掉应该付给儿子的抚养费,老人将剩下的20万交给其侄子保管(老人亲哥哥的儿子,因为老人子女不能照顾,一般侄子照顾)。后来之前照顾他的保姆跟老人提出,要跟他结婚,照顾他,老人一时头脑发热,12月与保姆去民政局登了记。登记第二个月保姆提出要五万元给自己买保险,老人不想给,但又不好明说,只能说钱在侄子那里,要不出来,等要出来了再给她。后来保姆整天跟老人要钱,威胁老人说如果不给钱就不照顾他了,老人心情很差,身体也一天比一天差,住院的时候叫来了哥哥,说保姆对他明显不如婚前好,说自己上了当,想离婚。老人把工资卡挂失重补,交给侄子保管,同时将花销后剩下的15万给了哥哥,想让哥哥回老家修祖屋,离婚后跟着哥哥去生活。可是工资卡挂失半个月后,老人因照顾不周,脚烂到生蛆感染,开始昏迷,因此又一次住了院,清醒后,他找来了律师,下定决心要马上离婚,可是结婚证在对方那里,不能起诉离婚,当时老人已经不能走路了,不能去民政开证明,律师说没有证明就不能立案,所以决定身体好一些后,去民政开了证明再起诉离婚,期间也跟几个人说过要离婚,可是没想到,身体状况一天比一天差,住院两个月后因严重缺乏营养、体质差而导致多器官衰竭病逝,侄子用叔叔给父亲的钱为其交医疗费、办厚葬后剩下了7万多。本来老人的亲戚们都非常气愤,感觉老人死的太冤,本来身体挺好的,跟保姆登记才几个月就送了命,还让保姆捡到这么大的便宜,拿着结婚证和死亡证明领取了将近6万元的住房公积金和1万元的死亡保险赔偿,并且还能每个月领取240元的遗属补助。可万万没想到,保姆贪得无厌,现在竟然起诉老人的侄子,说老人的侄子强占老人的遗产,要去法院起诉,请问,老人之前把钱赠送了哥哥,是否有效?老人和哥哥的感情很好,之前老人也经常会给哥哥钱,从来也没有写个什么字据,所以这次给钱也没想到这么复杂,更没想到老人会死,所以也没有写个字据,请高人指点一下,如果打起官司,老人的哥哥和侄子是否有优势?
另外,开始的时候,老人是跟侄子一起去法院拿的钱,然后直接将钱交给侄子保管,去掉律师费、诉讼费等,还剩下18万元。因为当时老人已经跟保姆登记,怕保姆要这笔钱,所以按照老人的意思3万元存银行,写的是老人的名字(后期也取出来给了哥哥),另外15万存单直接写侄子的名字。第一次给哥哥三万的时候,保姆知道,后来把15万钱赠予哥哥的时候,保姆好像不知道,所以现在他起诉的对象是老人的侄子,请问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如果没有字据证明老人把钱赠送了哥哥,法院会不会判赠予无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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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xuetin……(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1-02-20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