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今年2月20日问我借了五千块钱,说好一个月还的,至今未还,已经讨了好多次都没要的,应当是没有写欠条,八月份我给她发短信讨过,她说等他有钱再还我,但又不说什么时候有钱,后来我让他写欠条,他是这样写的:今有**欠***五千元正,半年还清。今欠人**,2010年9月1号。请问这张欠条合法吗?我可以利用法律手段来问她讨这笔钱吗?
你好!我一朋友欠我5000元钱,并打有欠条,但是他因为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关押,即将判刑,我想写份申请,请求公安机关领导帮我要回欠款,请问这个申请应该怎么写呢?格式是怎样的?
您好,我在2009年和一私人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仅一份,在我手中。租赁期到2010年2月份,合同签订租金为每月一结,但由于所在行业的特殊性一般是不定期结账。现在租赁关系已经结束近半年,对方一直未付租金。我已前去讨要很多次,但其一直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请问,这种情况如何解决,如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的几率大吗,
本人从二零零四年至二零一零年期间,多次借款给同一人,双方是私人借款,总结下来有10000多元,期间本人有间断性向对方索还借款,但对方一直没有全数还款项,至现时还欠本人5000元以上金额。我们原本是恋人关系(2004年-2010年初),2010年初已无恋人关系。金钱上的借出没有立下字据,但我有对方承认向我借款和明确借款金额的
本人从二零零四年至二零一零年期间,多次借款给同一人,双方是私人借款,总结下来有10000多元,期间本人有间断性向对方索还借款,但对方一直没有全数还款项,至现时还欠本人5000元以上金额。我们原本是恋人关系(2004年-2010年初),2010年初已无恋人关系。金钱上的借出没有立下字据,但我有对方承认向我借款和明确借款金额的
本人从二零零四年至二零一零年期间,多次借款给同一人,双方是私人借款,总结下来有10000多元,期间本人有间断性向对方索还借款,但对方一直没有全数归还款项,至现时还欠本人5000元以上金额。我们原本是恋人关系(2004年-2010年初),2010年初已无恋人关系,金钱上的借出没有立下字据,但我有对方承认向我借款和明确借款金额
现在有一合同重点如下:乙方在与租赁方签订门面租赁合同后即刻将欠我方的剩余欠款付清,若乙方不执行则必须承担一切后果。 乙方在接过我方门面经营权并交付了约定金额,现乙方与租赁方已签订租赁合同但拒绝付还我方的剩余欠款。我可以起诉乙方吗?要怎样起诉?
借款人在96年借我7000元后,第二年就跑出当地,一直找不到此人,他是在他离婚前借的钱,事后他们办了离婚,目的是为了把资金转移到他爱人的账上。到现在都找不到此人,在当地此人没有任何固定资产,我该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