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是山西的军人,自2004年与青岛姑娘相识恋爱,这恋爱一直谈到2009年,这期间青岛姑娘的家庭一直阻拦不同意,但在男方多次给女方的父母写下保证和山势海盟的书面文字请求女方父母同意他们的恋爱和允许婚姻登记,最后女方父母同意。男女双方于2009年10月婚姻登记,女方的父母没有收一分定亲钱。于2011年6月举行婚礼,婚礼是在青岛举行,住房是租赁的,女方在青岛的亲友送的红包钱就高达接近9万元,而男方收取的红包钱不足一万元。男方于2013年7月来青岛探亲回山西后,于8月就通过手机和短信要求女方把青岛工作辞掉去山西部队生活,但女方坚决不同意,男方就于9月通过短信提出离婚要求,女方还是不同意。男方最后于10月15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问律师,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是否可以提出补偿的要求。理由有三:
一是,男方自2004年到2009年长达八年时间明知女方家庭父母不同意,依然还是的到青岛恋爱求婚于女方,并且多次向女方父母写下书面的山势海盟的保证自己永远不变心永远对女方好。而在2011年举行婚礼后,竟然于2013年10月向法院提出离婚。这有悖于他自己写下的山势海盟保证。在爱情和婚姻上欺骗了女方。
二是,男方在青岛没有亲戚朋友,但在青岛举办婚礼,参加婚礼的人95%是女方的亲戚同学同事朋友,而且女方的亲友送的红包就高达接近9万元。而按照青岛民俗,亲友送的婚礼红包钱,在人家里孩子要结婚时是要加数还回去的。这是个阴性债务,而现在男方提出离婚,那这个阴性债务自然就全落在女方身上来在未来偿还,这样不公平。女方的亲友送的红包高达9万元钱全部用在了男方的婚礼和旅行之中。
三是,按照社会民俗女方离婚后名誉受损,再照对象,将比男方困难多。而男方将不会受到社会封建习俗的影响。
在男方提起诉讼前,女方曾向男方表示“你非要离婚可以,但要求补偿”而男方却拒绝了。
目前男女双方婚后没有房产、没有孩子、没有债务。
请问问律师,在以上这种情况下,女方要求男方给予精神损伤补偿,法院能支持吗?
男方在青岛没有亲戚朋友,但在青岛举办婚礼,参加婚礼的人95%是女方的亲戚同学同事朋友,而且女方的亲友送的红包就高达接近9万元。而按照青岛民俗,亲友送的婚礼红包钱,在人家里孩子要结婚时是要加数还回去的。这是个阴性债务,而现在男方提出离婚,那这个阴性债务自然就全落在女方身上来在未来偿还,这样不公平。女方的亲友送的红包高达9万元钱全部用在了男方的婚礼和旅行之中。现在男方提出离婚而不管这个问题,那这个问题女方要求法院来管,法院能给管吗?请各位律师给予解答一下,谢谢。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要求不同意离婚,如男方非要离婚就用财产补偿,结果法院判决不离。现女方想要离婚,女方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要求不同意离婚,如男方非要离婚就用财产补偿,结果法院判决不离。现女方想要离婚,女方可否上诉?二审能否重新判决?
怀孕3个月,因感情不合女方提出离婚,可以要求男方给予补偿吗?
我与他2010年结婚,现我怀孕3个月,因为他的不成熟与没责任感,还嫌我没能力挣钱,使我身心和尊严都受到很大伤害!所以我提出离婚,可以要求他给我补偿吗?孩子的问题最好是解决方法是什么?生或是不生?毕竟他是个小生命!我不忍心拿掉他,可是生下我又没能力好好抚养他,请问我该怎么办?
小孩七个月,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能要求精神补偿吗? 双方属于先上车后买票,女方怀孕了,双方只领取结婚证,男方也未给女方家庭彩礼钱,也没有摆酒。 男方从女方怀孕期间,多次闹矛盾吵架动手,多次提出离婚要求,多次 离家出走,避而不见女方。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拿菜刀威胁恐吓女方,女方曾打110报警。 小孩出生后第
动迁后离婚,迁进男方被动迁房屋(父母拥有产权的产权房)的女方对于动迁补偿能否提出要求?
动迁前结婚,女方户口迁入被动迁房屋。被动迁房屋属于产权房,产权由父母所有。动迁后离婚,对于动迁补偿的钱或者动迁补偿的房屋,女方是否能提出财产分配要求? ps,动迁时使用数砖头的方式,且女方以前已经有过拆迁补偿的经历。
男方提出离婚,男方存在过错,但是男方又没钱,女方可以要求多少的精神赔偿?
结婚时,男方就跟女方说自己并不爱她,说只喜欢自己的前女友,如果有一天,前女友回来他身边的话,他还是会选择离开她的,但是女方还是坚持结婚,结婚2年,婚后育有一对双胞胎儿子,后男方的前女友回来了,男方与前女友同居,现在向女方提出离婚,并自愿净身出户,这样的话女方提出离婚赔偿的话,还会批准吗?如果批准最多可
男方对女方长期冷淡,又拒绝与妻子过性生活,造成女方心里 有阴影。女方可以对男方提出离婚,并要求精神
男方对女方长期冷淡,又拒绝与妻子过性生活,造成女方心里有阴影。女方可以对男方提出离婚,并要求精神赔偿吗?可以要求多少?
我表妹新婚半年,现已怀孕三月。男方突然提出离婚并答应补偿,作为女方可以要求多少?
我表妹2013年1月结婚,2013年3月怀孕。期间小夫妻感情一直较好,5月因男方爷爷(男方父亲因与奶奶吵架于二十年前自杀,故男方一直与爷爷奶奶生活,男方爷爷办厂。年收入40--60万,男方在城区有未领房产证的住房一套,镇上有门面一间)生癌症住院,男方将表妹送至娘家照顾,两周后突然提出离婚。事后男方说性格不合,男方奶
夫妻无任何财产,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以有病为由要求女方给8万作为补偿。女方带着孩子生活就很困难,男方要
夫妻无任何财产,女方长期住在自己父母家,夫妻感情也不好。孩子一出生就生活在外婆家。男方未对家庭及孩子作出任何贡献。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以有病为由(患有尿毒症)向女方索要8万元作为赔偿。女方经济条件也不好,只是打点零工维持自己和孩子的基本生活。男方要就合理吗?女方起诉离婚同意想别人借五万元给男方,法院判
女方怀孕期间因琐事要求离婚并流掉孩子,男方是否可以要回彩礼钱和要求赔偿?
女方目前处于怀孕期间,但因生活琐事向男方提出离婚要求,女方怀孕期间要求与男方分房生活,吵架后立刻搬回娘家生活。二人关系确以破裂。这种情况下,女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男方是否可以要回彩礼钱?女方单方面要求流掉小孩,男方是否可以提出赔偿?
男方提出离婚因小事引起,男方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女方,女方因与男方结婚前流产的原因导致月经不调,可能对生育有影响,女方可以提出相应的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