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父亲在以前的电厂工作了3年。今年2月份辞退了工作。到6月1日,单位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人员,又请我父亲去帮忙,以动报酬为前提,当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买保险等,也没有说长期还是短期工作。20多天后的6月24日。在工作中,由于电厂设备出现故障,我父亲与另一员工进行设备的维修,在过程中,父亲用绝缘老虎钳对高压电线进行维护,疏忽绝缘老虎钳不能承受高压电缆的负荷,导致高压触电,发生了此事件。单位方以我父亲自己工作失误为由,中止向伤者的医疗和赔偿。
父亲现在左手严重受伤,经过数次手术,现还在医院治疗,医生初步来说,可能在7级伤残左右。户口宜宾。
劳动争议
试问:
1、没有签订合同,以上案情能认定为工伤吗,如果不能,又是那些因素不能认定呢,伤者该从那个角度要求电厂进行赔偿?
2、电厂负责人说父亲自己有操作过失造成的,拒不赔偿,这种说法成立吗?
3、如果按六级伤残,一般情况能有多少赔偿金?
我前天去咨询了个律师,他说认为是雇佣关系。到底那一点不能认定工伤,雇佣关系能赔偿多少?请以个人观点做以回答,不要复制。谢谢了
如果认定工伤不成功,能得赔偿吗,从那方面去要求单位进行赔偿?现在单位出了5万的医药费,就中止了。
各位律师帮忙看看这个两个案件有没有共同之处!我的案件是否可以告对方诈骗
我的案件: 关于孙XX涉嫌诈骗罪的报案材料 报案人: 姓名:王XX 性别: 男 民族:汉族 出生:19XX年 XX月04日 现住址:黑龙江省XXXXXXXXXX四委二十三组 联系电话:13XXXXXXX 身份证号:230XXXXXXXX 犯罪嫌疑人: 姓名:孙XX 绰号:XX
事情是这样的. 半年前,我哥们偷家里10万块钱在外面挥霍,钱快花完了时候,跟我提出要开个服装店,让我帮忙找关系,我正好网上认识个姐们,后来商量好了1W2.包括办照什么的.可后来我哥们那只有6000.剩下的说过两天给(我姐们也很为难,照都在办着呢,就答应了)就给他打过去了.后来偷家里钱这事被他们家发现了,找我们家来偏说我诈骗.
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名称: 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坐落于文正学院学生广场B区F20号半间26平方米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并对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 租赁期限。租期暂定
我是一名承租人,从2007年起租一门市做生意,2007年2008年每年都签订书面合同,交一年房租,从2008年12月1日起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房租有时一次交一个月的,有时一次交两个月的,有时一次交4个月的,中间我也和房主提过交一年的房租,房主说别人的也是这么收的,就这样交到2009年11月30日。2009年12月的房租房主迟迟没来收,
我是一个农民工,于2003年1月,在齐铁公安处嫩江站保安大队打工时重伤致残5级,经一次劳动仲裁和四次法院判决,应该享受工伤待遇,但有关领导却有条件执行,而拒不执行,嫩江县法院执行局于08年1月受理了本人的强制执行申请,并扣押房屋一处,因本房屋无房产证和土地证,有关部门无法做价,09年请示市中院,答应安排做价,
我在07年购买了一套房,土地证在队长处,是村组统建的,由于原户主欠队上钱,土地证被扣押在队长处,当时卖房时原户主说随后把土地证赎回,把另一本土地证让中间人保管,作为抵押。随后又从中间人处骗走,现在房款在有5000元就结清,但原房主又后悔、抵赖。当时合同上写的是如反悔,在退回房款的基础上要有利息,现在原房主
您好!我们单位有个员工出了工伤,初步认定是九级工伤或十级工伤!我想问下,我们公司如何做出赔偿应该,在有社保的情况下!社保费用是怎么计算的,公司又是如何计算的!
08年底,我的一个朋友向我推荐了几个合作项目,从08年底至09年10月,我总计交付给我朋友16万人民币,在09年10月最后一次交付钱款后,在09年11月中旬,我朋友使用公用电话给我打了个电话,告诉我手机遗失了,等补上手机卡后再和我联系。结果从那以后至今为止,我的朋友不仅没有再主动联系过我,我也再无法联系上他,之前的手
房子是二手房,比较复杂。早先A从开发商手中买了房子(已经办理相关证书),后来A又反悔,退掉。开发商将此房以顶账的方式发给承建商B。但是B没有办理相关产权变更手续,只是与A以及开发商在公证处进行了一下公证。后来我从B手中购得此房。在办理过户的过程中,由于B有段时间出国,造成时间退后,结果房产局不给办理,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