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执行,当初不知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败诉不服,现在是先申请调取新证据,还是先申请再审后申请调取证据。申请再审会不会受理。
我我是苏北人,在苏州有一93平米的房产,09年月日12月和丈夫离婚,协义上房产归我,可签订协议时他未告之房产已被他人保在先,现在债权人通过法院申请执行我的房产。我想请律师几个问题:1、这套房子现在是我唯一的生活保障,债权人可不可通过法院执行?2、下一不我该怎么办?跪求帮助!!
如何才能让法院采信对文书(证据)作出司法鉴定,并且让申请再审的案件尽快立案?
我们是重庆酉阳人,和一个单位相邻,因为宅基地和对方打官司,经县政府,法院一审;二审都败诉原因是对方有一张契约为证据。 1998年乡政府依据对方提供的一张来历不明的生产队卖土契约——没有核实契约上出售土地的当事人,执笔人,也没有依据契约核实现场和经当事人指认,将我们从71年经生产队(队长和会计也是对方契约上
二审法院的终审裁定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XX公司不能向债权人XX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XX申请对XX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原审法院以债权人XX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XX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债权人XX的破产清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