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网友见面后发生性关系,派出所扣押我的驾驶证和行驶证,要求支付赞助费2000元给派出所,不然的话 就通知家属。派出所的要求合法吗?
和一个男网友在宾馆见面,并发生性关系,双方都是自愿;因为是女方预先订宾馆房间,事先说好由男网友支付,事后,男网友给女方100元; 后来被举报,双方被带到派出所。 请问,这是否违法,是否属于嫖娼卖淫? 那100元是用于支付宾馆费用的。。由女方拿去支付的。。因为宾馆是女方订的房间。身份证登记,押金都是女方办
我的网友约我见面,见面后我们一起去玩了一会,然后他就勾引我。后来他把我带到了他家,我们就产生了关系。第二天他要求我继续和他交往,可我不愿意,然后她就要我5000块钱,我当时为了少找麻烦就给她了。后来我们再次见面的时候我就从他钱包里拿了5000. 请问我可以不给她吗?这能触犯法律吗?
一个广西的网友今年3月向我借了95块钱,我知道这钱实在是少,我也曾经想说不让她还, 但是她现在的行为太恶劣,不但不还钱还恶言相向。 当初她有给我她银行账号,以及真实姓名,还有手机号,她是广西南宁的,然后还有我们的聊天记录,我想问下,只有这些证据 能告她吗, 或者还需要什么?
我在网上婚姻介绍所认识了一个网友,在网上聊了一段时间,觉得还聊得来,人还可以。在去他住的成市出差时,见了一面,发生了不该发生的关系。后来我们在也没见面了,没过多久他向我借钱,看他说得那样诚恳,我借给了他,可是说好三个月还的,可至今没还,找种种借口老拖着不还,要得急了,他威胁我说要把我俩的事情告诉我单
尊敬的律师! 您好: 希望能 向你咨询一个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是在上海这个城市的一个男性,我在网上遇到认识外省的一个女网友,也许是聊的来也许是见对方很漂亮,聊了短短二次后我提出叫对方来上海玩,对方也爽快的答应了,但提出汇车旅费就来,我就汇了五百给她,汇款汇出后的第二天她告知有事来不了,我意识到被骗了
尊敬的律师! 您好: 希望能 向你咨询一个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是在上海这个城市的一个男性,我在网上QQ聊天聊上了江西的南昌的一个女网友,也许是聊的来也许是见对方很漂亮,聊了短短二次后我提出叫对方来上海玩,对方也爽快的答应了,但提出汇车旅费就来,我就汇了五百给她,汇款汇出后的第二天她告知有事来不了,我意
和他是在会计群里认识的,注册会计师考试要打印准考证,我让他帮我看一下是否需要打印副证,他给我要去了身份证号码,他在北京一家事业单位做会计,我是山东的,告诉他后我就后悔了,怕万一会出什么事。谢谢 请问那该怎么办呢?谢谢
看了杨长福公布的“证据”,有一部分是与黄一鸣之间的关系,从杨长福与黄一鸣形成的文字依据看,不能认定杨长福与耿勇之间债的关系是虚假的。 一、黄一鸣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 二、杨长福与黄一鸣之间的文字资料已经显示了杨长福用房子抵押贷款还给了黄一鸣,所以黄一鸣可以对外说他以前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