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受害者家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在什么前提下才能在二审判决前发回重审?
车祸之后,受害者在司机不进行诊治的情况下,我要什么样的前提才能上诉司机
我父亲是一钢铁公司老员工,4月3号顶同事白班,在晚上7点下班骑摩托车回家之时,在三岔路转弯被微大型货车正面撞倒,现在进行诊治,手脚粉碎性骨折.其它部位也有重伤,目前司机在头两天交了医药费4000元左右,之后再没交过,联系电话也从不接听,我地交警大队事故断定,我父亲"百分之六十"责任,司机百分之四十,交警大队说司机不出钱诊
因为房产纠纷,将村委会告上法庭,一审判决败诉,原告不服,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结果是发回重审,请问,发回重审后的判决结果还会和一审结果一样吗?
遗产纠纷案一审判决后,如果上诉到中院,中院能否“发回重审”?
中院有几种判决“比如,1。维持原判,2。中院改判,3。发回重审。谢谢。
二审直接把一审的判决撤销,没有发回重审和改判!这样做可以吗?
我们一审和二审都是被告 一审判决如下: 原告张某某要求确认原告有权居住上海市黄浦区**室东间房屋;要求判令被告某某不得妨碍原告居住上海市黄浦区**室东间房屋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二审裁定如下: 一,撤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12)黄浦民四(民)初字第1069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张某某撤回起诉
法院判决后,5月22日已申请强制执行对方赔偿,对方无工作无收入,暂时无能力做出人民币赔偿,说要等工作后有了收入才能慢慢还清,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强制拘留对方?是不是在这个时候无法申请对他拘留呢。
您好!我想问的问题是:我是原告,一审我胜诉了,被告上诉至中院,中院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定事实不清,违反法律程序,发回重审,重审后又改判原告我败了,请问您我现在怎么办?具体情况是:我原告代销被告代理的品牌并用原告的账户经营,后被告人认为我经营的地区赢利多,就强行中止了我原告的经营点,又因为原告的每月销售额
二审法院以民诉法第170条(四)上面内容和183条为所谓的“法律依据”,伪造遗漏当事人(所述的当事人在15年前已离家出走至今无音信,对此,一审法院在第一次审理时已取证确认,二审法院也已在第一次审理此案时确认),拒不执行170条(四)下面“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的规定,再次将二审的案件裁定为“发回重审
2012年9月30因涉嫌抢劫被逮捕,直到今年6月4号一审开庭,未作出判决,请问什么时候才能判决
2012年9月30因涉嫌抢劫被逮捕,直到今年6月4号一审开庭,未作出判决,请问什么时候才能判决,时间越长是不是案情越严重?请专家帮忙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