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高二学生,一次打架,路人看热闹,结果被撞死。大家的人是我喊的,不过当时我不在现场。我又没有刑事责任
该路是条收费公路,且每天派人负责清理,但是路旁的绿化大柳树倒在路上且已占了上行道五分之四还多,已严重影响路人通行,却无人清理也没有设置警示标志,(据说树不是路上的)导致我父亲傍晚回家时骑摩托撞在了树上,在我父亲出事前已有好几个人撞到树上了,树的主枝已被来往车辆磨的没了皮且很锋利,我父亲被树的主枝穿透
有两农民工在上班时间打架.因为这事包工头跑断了腿 但受害者家属还要告包工头 这事我想问下谁该对这事负责 如果上法庭谁该负责
我妈妈和人在吵架,对方是33岁的男人。我做在旁边。后来他先动手打我妈妈,我看见就过去拉扯中踢了对方一脚。在场的人很多就拉开了,过了3个小时都回家了,我妈妈说不舒服我要带他去看一看,后来对方报警说我打他,后来警察来了叫我先带我妈妈去看一看,去医院看了没什么事情就看了600块。对方有熟人在医院,就去住院,后来
我朋友在厂里上班时与同事发生口角后,两人都随手拿起了工具刀片,结果我朋友把那人脸上给划伤,去医院缝了20多针. 我朋友第二天跑回老家了。 如果是别人先挑衅的呢? 我朋友如果自首并主动承担医药费会不会从轻处罚? 公司有责任吗?
我哥哥前天早上被派出所叫去了,到现在也没回来,手机也关机了。说是要在派出所呆几天,昨天我去派出所问了,人家说人已经转到厦门第一看守所了,家长去派出所了解情况,那边的人也没说什么,就是说他是自动投案自首的。事情是这样的:3个月前的一个晚上他和他朋友在前埔吃饭喝酒,和邻桌的发生口角,打起来了,据说,对方
前一段时间,我去肉市买肉,买了七、八斤,当我买完菜去买肉时,无意间放在秤上复秤了一下,发现肉少一斤,于是我又找到卖肉门市,他直接就说秤错了,说着割了桌子上的烂肉扔进我的袋子里,我不高兴的说了几句气话,他就开始骂我,于是我们吵起来,他直接从门市里冲出来打我,还跑出来几个卖肉的直接把我拉住,于是就打到在
前几天在工作中,因工作问题我和另一人发生口角,后来便打了起来,在打的过程中我先动用了铁管,他也动用了。他的伤比我的重,但是是他先动的手,只是他不承认,当时也没人看见。后来经车间领导调解我们私了,我赔偿他一千元的医药费和误工费,可是他却还是正常上班。我想咨询一下,怎样才算误工费,像这种情况我该不该赔偿
农忙时期,镇政府部门安排村主任找齐几个人到马路上拦截收割机,我的一个亲属也被村主任叫去和他一起拦截收割机。当时去的有十几个人,由于和司机言语上不和,发生口角,导致打架,双方都有人受伤,在打架的过程中,我这个亲属一直没有上去和他们打架,9月7号被被公安机关带到看守所里至今还没出来。 这样的事件具体怎么处
我姨夫在上月25日开车撞人至死,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会判实行么 交警认定我姨夫是主要责任,想问一下,这种字案子,在判刑后会判缓刑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