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证的时候,公证处要一份死者也就是我爸爸父母的死亡证明,可是老两口死的时间太长了。在当地派出所根本查不出注销户口证明了,人家不给开死亡证明,这怎么办,有别的办法吗,可以不要死者爸爸妈妈的死亡证明嘛
我的父母离异,母亲再婚,我一直跟父亲一起生活。我母亲与继父一直再无其他子女,最近我母亲与继父所在的村里对村民有优惠政策,可支付少量的钱购买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修建住宅。由于我母亲家庭经济不好,他们觉得没有能力购买和盖房子,所以就找到我说,让我出资购买并建房,条件是等他们离世后房子就归我所有(我不是他
母亲过世前有一份遗嘱公证是把她的那份房产给我,现她过世了,我要把房产证上她的名字更换成我的,因为我们是折迁房,所以我的4个兄妹都有父亲的那份继承权,其中2个哥哥1个妹妹已过世,但是他们的家属都同意把房产给我,手续怎么办? 我父亲在拆迁之前就已经过世了
一男子与一女子属50多岁结婚相互照应,女子先与男子死亡,而后男子死亡,其房产始终由其二儿子(二个儿子都属该男子原配亲生子女)居住,后房屋拆迁房屋继承人二儿子欲与大儿子(早亡)儿子办理分户登记(该房屋房产证属该男子所有),而后公证处称该女子有一名养子女,该养子女始终未曾出现过,不知道是否也能参与继承.
我一朋友(女66岁)10年前丈夫去世后,留有一套房产,法院判决继承人为我朋友(占2/3)、两儿子(朋友的继子,二人各占1/6) 但此二子企图赶走我朋友独占房产,拒不办理房产登记,也不愿协商买卖。对我朋友常常出言不逊,我朋友不堪凌辱另寻住处搬出。这一搬,就搬了10年。现我朋友年纪也大了,又重病缠身,需要钱来治病,
家有一儿一女,父亲早亡,后母亲改嫁(儿女已成年),女儿随母亲将户籍迁往继父家中,成为继父户籍种的“养女”。父亲生前留有祖屋,已拆迁安置,现在可以办房产证了,请问女儿还有与儿子一样的继承权吗?
简述:三代人住在一起,房产证上写了祖父祖母父亲孙女的名字。父亲没有对祖父祖母尽过孝道,也没有抚养的女儿。现在祖父祖母不想过世后让儿子继承房产。是否去公证处立医嘱就可以让其他人继承房产? 另,父亲没有对女儿尽到抚养的责任,都是祖父祖母抚养长大的,父亲还在外欠债,如何能和父亲划清界限?求律师给意见。
各位律师好,我父亲有两套房产,我和母亲是唯一两个继承人,没有兄弟姐妹,我想在我父亲百年后,放弃继承我父亲房产的权利,让给我母亲一个人继承,以让母亲安心度过晚年。但有人跟我说,如果我放弃了对父亲房产的继承,那么即使在我母亲百年后,我也不能从我母亲那继承我现在放弃继承的应该由我继承的我父亲的那部分房产了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老人的房子以前是单位分的,后来转成私人住房,以老人的工龄另外还需要花7000元买下,我全额买下,其他兄弟姐妹没有出钱,20多年了。老人算上我一共4个儿女,那以后按照现在的房子升值,这套房子我应该占多少份额,能拿到多少钱?现在老人还在,但兄弟姐妹就想把当时的7000还给我,以后房子平分,这合
我有3个舅舅,二舅舅小时候得了小儿麻痹症,智商不高,有点耳聋。在我妈妈出嫁的时候,就跟随我妈妈到我家生活。 95年,舅舅老家的房子拆迁,妈妈和大舅舅、小舅舅协商后决定,把我过继给二舅舅做儿子(没有公证收养关系,只有两个舅舅的协议和村委会的盖章),从而把我舅舅分到的宅基地让我妈妈造房子,但房产证还是我舅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