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诽谤行为?是否涉及侵犯肖像权和隐私权和姓名权!
有人在微博上造谣我长达一年多,歪曲事情真相,发布关于我的不实信息,并在微博上圈出了我的微博名字进行人身攻击和诋毁。并从全国人口库中照了我的证件照,并且把证件照打了马赛克发布到微博上进行威胁。现在我在大学的名誉受到影响。 请问这种情节能起诉么?如果能起诉,因以什么罪起诉?
在某论坛上看到有人公开发我QQ加密相册里面的照片,并且以污秽语言加以诽谤,描述。并散布我的姓名,年龄,职业,父母职业,家庭成员,捏造事件诽谤我。最后恐吓我如果不按他说的做,就发更多隐私照片和绯闻。在其论坛还公开写帖子说:“谁想要隐私照片留下邮箱”等。这样算是侵权吗?我已知道其姓名等资料。能否追究其法律
我用自己和别人录制的录相,编制短片,当中涉及一些个人的生活细节和肖像细节,真实情况,所编制的短片非盈利目的,是否构成破坏肖像权的保护?
我是深圳市一酒店的员工,之前为酒店拍摄了宣传片,没有任何报酬,现在酒店将宣传片放在了优酷、土豆上,而且还制作了DVD碟片分发给一些旅行社。这些行为是否侵犯了公民肖像权,我是否可以起诉酒店?如果起诉,胜诉的几率多高?烦请帮忙解答,谢谢!
我的姓名和照片及其信息资料(包括邮箱地址、工作单位)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都被人用于注册QQ,请问侵犯公民姓名权,和肖像权属于道德问题还是触犯法律行为
我跟她离婚,有一一岁儿子。她要扶养费180万(确实没有,除非卖房子或找父母要),开庭前曾发短信威胁说不给就去单位闹。第一次开庭后,她打印了一沓资料,里面指名道姓的说我出轨沟女,名下多套房产,不给孩子扶养费等等等等,不管孩子等(事实是她不让看孩子,沟女的证据也只是我跟别人聊微信的纪录,而且没有出格的话。
我有一个女性朋友(当事人)在网上QQ认识的一个网友聊天,那个网友说他有当事人的不雅照片,当事人早年确实有不雅照流出,但知道的人极少,现在网友没有要求当事人作任何事情,当事人精神压力很大,单纯用网友骚扰的QQ聊天记录能去公安局立案吗?如果照片被公开了,能不能用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指正网友散布他人隐私罪?已知
我们团队在湖北出差,周末现场经理组织了一次团体旅游,(是否向公司申请我不知道)现场经理去租车公司租了车子并签署了租车合同,租车合同上面签有现场经理及公司名称,在加油发票上面现场经理开发票也开了公司的名称。我们一行人总共有4个人有驾驶证,但是有三个有驾驶证的同事打牌玩了通宵,所以车辆在返程时由我来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