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住在济南,现在小区正在办理房产证,昨天去领相关资料时发现我的房产证类变成了公寓,(购房合同中是住宅),我这个楼出现这个情况的大约有20户左右,经过询问是规划局验收时采光没通过,楼间距也不达标,请问这属于房产商的责任吗?我们都是按照住宅的价格买的房子,如果规划局不能更改成住宅的话,该怎样走法律程
当我在7月22日我交了钥匙收了房,这件事情我还不知道,直到9月4日我装修时,碰到邻居提起了这事,请问,我该怎么我的房子在山东济南的一个小区,合同上是今年5月31号交房子,当时我的房子要做夹层,买房子时是委建的开发商,委建面积33平方左右,是5万1千元,他们在今年5月初发信函通知说可以退钱由业主自建,由于我地址变
因为男方的过错我们3年前离的婚,当时只是口头协议房子归我。孩子和我一起生活对方付孩子的生活费,可是一直没兑现。现在孩子考上大学了反而他回来和我争房子,我该怎么办?
父母是在1991年协议离婚的。当时家里有3间平房,我6周岁。离婚后其中一间归母亲所有。 而我由父亲抚养,但是在这期间,父亲完全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我由年迈的爷爷奶奶还有母亲抚养长大。那一间判给了我母亲的房子, 母亲也迟迟未能拿到,直到离婚后的7年1998年,因为我母亲的户口还是在父亲所在的村委会,村委会本着照顾
我买了我哥一套18万的二手房(产权证上是我嫂子的名字),因为考虑是一家人我就不想过户,只是想和他们签定一份买房协议可以吗?如果可以的话需不需要去公正处公正?我和老公的关系不好,房款他没出一分钱,如果这套房子没有过户只是和他们签协议的话,这属于我和老公的共同财产吗?我另外还需不需要再和老公签什么协议?回
离婚时,将房产赠与了小孩(当时已15、16岁),而后小孩随他父亲生活,生活费等都由他父亲一人承担,现在小孩已经大学毕业,独立参加工作了,房产在离婚时只有一纸协议,并未进行公正和过户,现在房产证上还是他父亲的名字,问:他父亲可以对该房产进行处置吗?指的是出租或出售。
由于女方有外遇,男女双方离婚。男方婚前独自买的房子(不含女方的任何资金),但是房产证上写的是那女双方的名字,现在男方急于想处置这处房产,请问采用什么途径比较快捷。谢谢!
我与丈夫结婚前,由公婆出资在单位以我丈夫名义买下集资房(我、丈夫、公公一个单位),婚后办理房产证时报的是我丈夫是房屋权利申请人,我为共有人,但是房产证办理过程中(材料已交),我丈夫因病死亡,现在房产局发证办的负责人说,我们这一户的房产证不能办。现在公婆想要我带孩子净身出门,说房子是他们出钱买的,没我
我祖父母已去世,有一房屋210多平方米,其有三个子女,现在长沙市开福区撤迁,在撤迁中将我祖父母及子女按五等份计算各类补偿,而我祖父母已去世,而计算时未给予购房及过度补贴。是否可以按我祖父母的三个子女继承后,按三等份平均计算各种补贴。
单位福利性质的集资建房,尚未拿到房产证,现离婚,如何处理房子和户口问题?
房子是婚后男方单位福利性质的集资建房,购房合同是“北京市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合同也是男方一个人签字的,但是贷款合同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 现在想离婚: 1、如何处理房子问题?如果男方需要房产,男方给女方的经济补偿是按照市场价还是北京市的指导价格来执行? 2、女方在北京无地可落户,且不想在北京买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