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原在XX(厦门)眼镜工业有限公司上班从事喷漆工作,我在那工作两年了,现因身体不适合本职工作岗位,提出申请辞职。老板也同意离职,但我要求公司在我离职之前帮我做一个岗后健康检查(因在职工作两年里公司从未给我做过身体健康体检)却遭遇老板拒绝。后经找了好几个部门(包括劳动局、急控中心、卫生监督局)由集美区卫生监督局(一个黄监督员)出面找老板协调工作。第一次(电话)协调老板答应让我去做健康检查,当天下午我就去找老板开公司介绍信(急控中心要求要有的介绍信)。老板却说我不开,你已经不是我厂里面的员工了,他们叫我开我就开啊。要查你自己去查我不开。于是下午我又回去了卫生监督所找黄监督员,黄监督员答应我第二天上门(到厂里去)带相关的劳动法规和卫生管理条律去找老板协调。然而今天早上2010年9月9日上午卫生监督管理所黄监督员打来电话跟我说他已经跟公司协调好了,他说昨天他们过去时老板不在与我厂部吴经理商量好了,让我在家等公司通知体检。于是我上午自己就去了急控中心拿《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书》去找公司签字盖章(因为过两天我就要回家)。但当我走到厂门口时,厂里保安却告诉我说老板已经不让我进去了,要是放我进去了要他们负责。现在就这件事情想请你们帮帮我,我该怎么办?
今天下午我又去了卫生监督局,跟他们说明情况,然而卫生监督局的说如果厂方实在不执行他们协调的话,他们也没有办法 ,那我该怎么办?
北京 我只想问一下 假如我去劳动仲裁去交证据 我不知道是否证据齐全了,仲裁的人也没有告诉我这些证据不够,所以当天说我证据不足而告终 我当天想申请把 证据 带全还要找个证人过来 但是他们说仲裁完了 你们交证据时 交的不全 晚了 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不懂法律的市民 怎么才可以迅速 解决这个事情 (公司法人只说了几句
关于申请裁令被申请人因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应当支付申请人双倍工资一款中 申请人主张是应得工资的双倍的详细申请理由 (一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主张是应得工资的双倍)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
请求事项: 1. 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被扣除的工资并进行经济补偿共计2504.81元 2. 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诉人为申诉人补缴三个月社会保险金。 3. 被申诉人承担申诉人的交通费和误工费200元。 事实和理由: 2009年7月11日,申诉人到被申诉人处工作,双方约定试用期工资每月1000元,轮休3天。工作期间,被申
关于劳动纠纷的案子劳动仲裁的判决与法院的判决会一样吗? 从05年由于单位一直没有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帮买社保,一年365天天天上班(每天工作5个小时左右),更没有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的加班费,所以现在近段时间向地方的劳动仲裁申请要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和补发5年的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加班费和《劳动合同法》82条
单位总部所在地北京,劳动者所在地深圳,劳动者与单位在深圳劳动仲裁进行劳动纠纷裁决,单位对裁决不满,请
单位总部所在地北京,劳动者所在地深圳,劳动者与单位在深圳劳动仲裁进行劳动纠纷裁决,单位对裁决不满,请问,单位的上诉法院可在北京吗?
2008.11.17入职2010.6.2离职 2010.3月交社保 一直未签合同。我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经济赔偿金。因为我是口头提前15天提出辞职。可以要经济赔偿金吗?辞职理由没有说。在申请书上写的是未签合同。可以吗? 还有就是因为财务没有时间跟我去客户那对账所以我走时有2.9W差异没有对账。当时我催过经理多次
请熟悉劳动纠纷及公司法的好心律师帮帮我,赢了仲裁如何对付公司注销并转移资金?
我和公司的劳动仲裁结果已经出来了,仲裁委的裁决对我很有利,裁决公司支付我赔偿金及双倍工资等共计5万元。 但是问题是: 1.裁决书刚下达,还要等15天后发生法律效力。 2.私人途径了解到确切消息,公司已经最近开始办注销手续。 3.公司账户上已经没有钱了,几十万在一个月内转移一空。小公司没有固定资产。 那么,
张家口的国企以执行市政府文件对企业进行“破产改制”,伤害了职工的切身利益,申请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向法院起诉又被驳回,理由都是企业破产执行的是政府文件不便于介入。难道政府文件可以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