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妻子08年十一月份领证登记结婚,09年三月份初办的婚宴,但是在09年二月份由于钱不够问我姐借了3万元办置的酒宴,并且写了借条,但是事后我的妻子知道借钱这事,却不知道我写了借据,期间一直未偿还,她于11年五月份离家,一直未与我有任何联系,如今孩子已经39个月了,她已经有28个月未尽母亲的义务,目前她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我想问她的这种行为,我是否可以告他遗弃罪?如果不是,那属于什么行为?这个债务是属于共同债务吗?是否需要共同偿还?
夫妻结婚近三十年,因单位改制,妻下岗后十三年一直没有工作,除了做家务就是去赌博场所赌博和玩,为此家庭矛盾不断增加,多次想离婚都因孩子小没人照顾等原因放弃了,去年下半年她在去赌场玩的时候,把一汽车开动,(她不会开、也无证)造成一死一伤,赔了将近二十万,由于资金困难,在她拘留期间都是丈夫找亲戚朋友借的,
我跟现在的老公在去年以他的名义向银行贷了5万块钱做生意,现在因为他的出轨所以想要离婚,请问这种债务我也要承担一部分吗?我们还有一个小孩快两岁了,我可以争得孩子的抚养权吗?
丈夫向别人借钱说是做生意,其实是赌博,这个债务偿还时妻子需要共同承担吗?
丈夫向别人借钱说是做生意,其实是赌博,这个债务偿还时妻子需要共同承担吗?
1、本人有一位朋友曾经和公司签订了一份保密协议,其中包括有考核制度,但是我朋友将公司考核制度和关于公司内某些员工(有指明姓氏)上班时间的作风问题在网络上向公司的合作方反映了(某企业将一些业务外包给我朋友的公司,这个考核制度就是关于这个外包业务的,但是合作方没有追究公司责任,而是通知公司追究我朋友的泄
为偿还婚后跟朋友借的购房款,我向父母借钱并打了欠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为偿还婚后跟朋友借的购房款,我向父母借钱并打了欠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我写给父母的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前夫在2006年干工程欠朋友100万元,因为赔钱了,所以至今未还,我是这两年才知道欠钱的事的,因为当时我是不同意他借钱的。2012年初我们离婚了,我带孩子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上声明所欠外债与我无关,而且还欠我和孩子抚养费40万元,至今未给。从2003年开始,他就从未给过我和孩子一分钱。请问我是否要分担他所欠外债?
08年时父母已离婚,我当时已满18岁,父母有外债,当时法院做主分开偿还,现在父亲已死,在去年是老房子已经过户给三伯,但当时没有给钱,留下6千元,办完丧事时以用作偿还阿姨7千元,还有好几万的债务是否需要我来偿还(都是在我父母离婚是的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借了几千块的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分居期间丈夫偿还了这笔债务,现在妻子起诉要求离婚。请问专家,丈夫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妻子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一半而向妻子追偿那夫妻共同债务的一半吗?谢谢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