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这个小产权房是甲拆迁后按照政府指定安置的。后来乙在2011年从甲手中买卖。今日作为丙方的我又从乙方购买了这套小产权房。甲与乙之间已经一次性返款付清。作为丙方的我也已经与乙方全部付清。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存在何种法律风险?
李某城中村人,自己盖了7层楼,他自己留一层,把另6层的所有权以合同的形式,卖给他人,(买房者,城市户口,不是本地农村户口的都有)请问这合同有效没?受不受法律保护?请回答,谢谢
交易前我甲方对房屋持有的是一个有村委会开具的一个发票,没有房权证,如果这样过户给乙方,乙方将不能办理该房子的房权证;所以在向村委会协调后,我甲方持有的发票由村委会收回,重新由村委会开具发票,发票名称写为乙方名字。 现在乙方已经签订了上述合同,并已经履行30W首付,但是后续款项一直迟迟未还,现在有
交易前我甲方对房屋持有的是一个有村委会开具的一个发票,没有房权证,如果这样过户给乙方,乙方将不能办理该房子的房权证;所以在向村委会协调后,我甲方持有的发票由村委会收回,重新由村委会开具发票,发票名称写为乙方名字。 现在乙方已经签订了上述合同,并已经履行30W首付,但是后续款项一直迟迟未还,现在有
看中一套小产权房,担心有合同纠纷,这块地是村委的,听说是开发商用另一块地和村委换的,见过土地出让合同副本,也见过该村委和开发商签定的交换复印件,这楼是由开发方建起来,在签见证书,上面显示只有开发商一人的名字,只是说明了甲乙双方共建,乙方在产权分配上,分得楼宇房所有权,居住权。 担心不是村委修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