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多年因身体原因不能生育,收养了一个,当时没办理收养手续。现在孩子的生父在告生母,想要回孩子,可生父又没抚养能力。现在孩子已经五岁了,我该咋办?
如果协调不妥,我该咋样做?我能走哪些法律程序,来维护孩子?
今年三月捡到一名弃婴,家里人都十分的喜欢,准备收养,办理收养手续。可是后来弃婴家里的人来找,说是儿媳妇和儿子吵架把孩子扔掉了,爷爷要抱回去,于今天下午抱走。我认为在他们已经遗弃孩子之后,是我们在收养,对孩子好,他们只生了孩子并没有照顾孩子,据有经验的妇女说,捡到孩子的时候孩子最多只有两三天。所以一直
今年三月捡到一名弃婴,家里人都十分的喜欢,准备收养,办理收养手续。可是后来弃婴家里的人来找,说是儿媳妇和儿子吵架把孩子扔掉了,爷爷要抱回去,于今天下午抱走。我认为在他们已经遗弃孩子之后,是我们在收养,对孩子好,他们只生了孩子并没有照顾孩子,据有经验的妇女说,捡到孩子的时候孩子最多只有两三天。所以一直
你好,我于79年被养父母收养,但由于当时没有民政局,也没有公证处,而且那个时候弃婴就只要写个证明就可以入户了,当时就已经办了入户的手续,但是母亲于04年到香港定居了,也于09年父亲也去香港定居了,我在05年在公证处办了收养公证,但是看到收养子女到港照顾父母的话要提供在收养的时候出具的相关收养证明文件,但这一
离婚后财产纠纷和抚养费纠纷案,我没有请律师,现在申请法院调查被告月收入和婚姻续存期间不动产情况,但法
同上 我的案子已经立案的,是婚后财产和抚养费纠纷并列两个案由,但法官就是在拖时间,不给我调查书,也不协助调查
房屋合同因房主去世子女对财产分配有纠纷,导致合同拖延履行无法解决,我们该怎么办
本人于2013年3月购买了一套住房。因为业主当时身患癌症晚期,急于卖房而且身体原因无法外出,委托代理人二女儿与我们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变更为业主的大女儿代理此事,与我们办理手续。后因业主涉及到第二段短暂婚姻离异,但没有对财产分配记录,故无法做公证由家人代办,所以在央产上市、面签及首付等场合皆亲自出面。就
债务人和我加借款开店 并自称是他开的 然后欠条前几天到期了债务人不还钱 并没有常还能力 (没房没车没钱 什么都没 ) 实际店面也是他儿子的名下 说白了 借钱之后给儿子开店了 借条上有写名投资的店面地点和用途 我现在就想问 借条的用途是否可证明 借款人借我的钱给他儿子开店 然后把他儿子的店面一起连带到 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