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留学
收养子女申请出港定居照顾父母
收养子女申请出港定居照顾父母 你好,我于79年被养父母收养,但由于当时没有民政局,也没有公证处,而且那个时候弃婴就只要写个证明就可以入户了,当时就已经办了入户的手续,但是母亲于04年到香港定居了,也于09年父亲也去香港定居了,我在05年在公证处办了收养公证,但是看到收养子女到港照顾父母的话要提供在收养的时候出具的相关收养证明文件,但这一条我是没有达到呢,也问了民政局说可否补办,东莞民政局也说不能补办,母亲是伤残人士,父亲也于前几年中风行动不便,我现在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请各位好心的律师可以给予指导和帮忙。衷心感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UKI20……(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3-06-18 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