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的立案一庭的法官说:30日以内可以由被告申请立案正常执行,超过30日后才能由原告申请立案强制执行,实际上由于受害人需要住院治疗、偿还外债急需用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说服被告同意向区法院立案一庭申请了立案正常履行,立案一庭也已经给立了案,并且已经转交到执行庭的法官手里,可是执行庭的法官却说:这种立案方法不符合规定,他无法执行,并且还要退回立案材料,他还说必须等到30日以后才能由原告申请立案强制执行,我认为这种说法不合情理、也不符合法律常理,被告已经同意在30日内正常履行,法院按理应该支持并且应该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为什么要推诿、阻止履行!致使受害人费了千辛万苦的周折却眼睁睁地看着被告已经送到法院的赔偿款就这样被法官给无端、无情地挡住了,不能及时得到救命的赔偿款,这是法律上的漏洞?还是有人为因素在作怪!值得深思、调查!难道30日内就无法通过法院正常履行了吗?真是不可思议!
法院终审判决后.要求被告.在20日内给付厡告人民币.但玻告迟迟不能赔偿厡告.而且我要求执行庭强制执行
终审判决后.被告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赔付,而旦我要求执行庭强制执行已4个月未果我该怎么办,请各位律师高见.
07年因被告欠我货款多次催收无果后被我起诉,同时对他的财产进行了保全,11年终审判决他应赔我近20万。近两年来,我多次到县法院要求强制执行,法官每次都进行调解,对方要求只给几万了事,我只让千元以下零钱。几次调解无果后,法院说对方财产的价值近100万,不好“小撬大”而一拖再拖,爱理不理,请问终审判决竟是一纸空
法院故意将被告上诉期间死亡,刑事部分已经终止后,撤销终止审理,将刑期生效,再审程序如何纠正错误
刑事被告判刑后没上诉,附带民事原告上诉期间,被告自杀死亡,法院将刑事部分终止后刑期生,又撤销重新审理,后刑期生效,发回时,将刑事部分生效,现在省法院再审程序,还是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审理,被告遗产继承人为被告,法院故意将刑事部分生效,将影响原告的利益,如何纠正法院错误?
一审和二审都判决被告立即交付抵偿货款的住房,该住房在双方签订抵偿协议时已在房管局备案,但被告在上诉过程中将该备案房又备案给他人,现在法院该如何执行?原告又该怎么办? 我已经申请强制执行。
原告与被告离婚:将其门面判给原告,住房判给被告,被告将给原告万元做为住房与门面的差价,约定期限为一个礼拜,可期限到了,被告未能履行,交于执行庭将如何判决?原告可不可以要求将住房的一间寝室来抵押?
您好,我家向法院购买了判决并执行的房屋一座,该房屋本属于某家庭的房屋,由于原房东欠款逃走,由债主向法院起诉后,经法院判决的一座房屋,本人向债主购买所得现债主已联系不上,但我先办理土地及房产证,但是土地部门都说不知道该如何,请问我现在该如何?
法院终审判决后.要求被告在20日内给付我们家(原告)人民币8万多元.但被告迟迟不赔偿.被告是有一定经济能力的人,而且我曾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因被告有亲人在派出所,所以他不担心被抓,无论怎么执行,他就是不赔偿
判决已生效并已到可执行时限,这时和被告协商办理过户,中途如果他反悔了,还可以继续申请执行吗?
我是这个房屋买卖纠纷的原告方,现在判决的结果是一审我们胜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是7月底领取的,到现在因为种种原因拖了2个月了还没开始办理手续。 我原本打算等明年6月满5年了再去过户,那时可以免除营业税。我想早一点拿到房子开始装修,也是和他进行协商的原因之一,由于家里的原因,房屋越早能入住越好。 本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