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下,如果夫妻一方的直系亲属在夫妻婚后为其一方购买了一套房子,后期还款也是由其直系亲属承担的,那么这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算个人财产,那么有没有规定婚后几年会变成共同财产?
该房产是登记在这一方名下的
丈夫之前有一次婚史,有一女判给他前妻。我们结婚前九个月他贷款买了门面房,贷款额占房款的一多半,绝大部分为婚后共同还款的。婚后我们育有一子,我们写了一份婚前财产约定,约定中对房产的归属明确约定归我们夫妻双方和儿子所有,各占房产的三分之一份额,但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丈夫的,且未做公证,只是签字按指纹,请
请问,夫妻一方名下的房产只有等离婚了才能自行卖房或自行委托他人卖房吗?再婚或离婚状态下各需要什么文件或公证才能卖房?谢谢。房产证所有人现在在国外,怎么委托第三方卖房?谢谢,急盼回复
请问,夫妻一方名下的房产只有等离婚了才能自行卖房或自行委托他人卖房吗?再婚或离婚状态下各需要什么文件或公证才能卖房?谢谢。房产证所有人现在在国外,怎么委托第三方卖房?谢谢,急盼回复
夫妻双方要离婚,想分割房产,有一女儿,现年25-26岁,请问女儿有没有权利参与分割房产? 那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的名字,但是买房是是女方用公积金买下的,那房产分割时有什么影响么?按照法律这房产应该如何分割...如果要卖房的话是不是要夫妻双方都同意才能卖掉这房子呢?那25-26岁的女儿该怎么办呢? 还有,因为夫妻双方
我的户口:父母是乐山农村户口,当年到成都读书,户口被学校调走,毕业后被迫迁回来,但不能重入农村户口,所以上到了我舅的城市户口(乐山当地)上。 老公的户口:老公是成都的拆迁户,一个人单独的成都户口和房产证。 孩子的户口:孩子的户口随我,上在我舅的户口薄上。 问题: 1、现在因为特殊原因,老公能否迁到我
第一个问题是我和老公感情不稳定,现这商品房是结婚前买的,是他父亲的名字,乡下房子是结婚后砌的,也是他父亲名字,请问离婚后这些有我财权吗? 第二个问题是为了孩子,现本人想为孩子买个学区房,全额付款,老公同意房产公证,请问离婚后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第三个问题是如夫妻房产公证没用,请问可用什么办法
2012年底我们夫妻借钱购买二手房一套首付6万,因夫妻信誉问题无法办理贷款,故让亲妹妹顶名字。2013年初房子过户,房权证名字上写的是妹妹名字。因暂时还没办理贷款没有还款记录,除了房权证妹妹签的,在房屋买卖这个过程中的合同都是我签的字。现在如果我要离婚房子是我们夫妻的还是妹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