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奶奶有一套公房前几年被拆迁,得到一笔房屋安置款,我们以此笔安置款购买了一套动迁安置房。奶奶决定以后和我一起生活,并将此房产赠送于我。于是,我们在拆迁承诺书中写道购买的安置房的产权人为我,由我起草,奶奶作为房屋的承租人和被拆迁人签字按印(她识字),动迁组的工作人员在旁见证,此承诺书当时交动迁组保留,我复印了一份,后房产证上的名字为我一人所有。 这几年来,奶奶的生活起居都由我照顾,我也会将来为她养老送钟。她的几个儿女未尽过任何赡养义务。我自然是不希望老人百年后,她的子女再为房产的事情来和我闹的。 请问我奶奶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赠与行为? 当时与动迁组签订的"拆迁承诺书"是否属于书面证据,是否还需要做公证?
1.老人有两个儿子两个姑娘,一孙子。孙子是老人带大 老人想把所有财产留个孙子 那么老人该如何做? 2老人死后的20个月的工资想留个孙子请问该如何做? 3孙子该怎么做才能得到老人的所有财产跟死后的20个月的工资? 需要办些什么手续 问题补充:死后领取20个月工资的意思好像就是一笔安葬费,公家机关离休干部 最
甲乙双方共有的抽沙船8条(甲方即我方的投资130万,乙方20万),乙方在未经过甲方的同意下,擅自将船只的户口落在乙方的一个公司名下(当时办理船的户口时没有提供任何材料,是通过关系办理的),乙方为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事后,乙方又在甲方未知晓的情况下,擅自办理了抵押登记,将船只抵押给担保公司,向银行贷款200万,在
各位律师朋友咨询大家一个问题,劳驾大家帮我出出主意。事情是这样的:我姑姑和现在的丈夫结婚5年了(前夫病逝),现在由于我姑父怀疑我姑姑有外遇而闹得不可开交,俩人准备离婚。这5年期间他们共同存了50000元,但是是以我姑父的名义存的。我想咨询一下,我姑姑能否分到这其中的30000元。如果男方现在不承认有存款我们该怎
请问一下,丈夫给妻子买的物业,妻子可以不经任何一方的同意,而自行把该物业出售? 假如可以的话,身为丈夫的可有途径讨回该物业的全部或部分?
最近可能会打算和男朋友结婚。但是我现在有两个问题不是很明白。 一、我自己名下有一套房子和车子,户主名字是我,我们结婚后,这套房子依然是算做我的个人财产,不需要公证的? 二、我男朋友家里现在把房子抵押给了银行贷款,这笔债务,是不是就跟我没有关系?无论他们偿还与否,我都不需要担负任何责任?
律师你好: 我跟我前女友为了结婚,我自己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且自己出资装修,房产证上写了二个人名字,各占50%,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结婚我们在公证处公证房产是我个人的,公证文书上写明她的50%产权赠与给我,由于现在银行贷款还有20多万没有还清,我可以要求房管局根据公证文书把房产过户到我个人手下吗???? 问题是房管局说我
律师你好: 我跟我前女友为了结婚,我自己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且自己出资装修,房产证上写了二个人名字,各占50%,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结婚我们在公证处公证房产是我个人的,公证文书上写明她的50%产权赠与给我,由于现在银行贷款还有20多万没有还清,我可以要求房管局根据公证文书把房产过户到我个人手下吗???? 问题补充: 问
你好,我想问一下,家里老人过世了,还有一个哥哥,两个儿子,请问一下第一顺位继承人是老人的哥哥吗?如果他同意放弃继承房产,还需要书面证明吗?然后房产过户的话,应该如何办理呢?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老人过世之后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将来国家规划或拆迁什么的,有没有什么影响呢?会不会享受不到任何优惠
我是女方,和男方03年结婚至今,有一3周岁的女儿。 婚后从怀孕开始至今我一直无业,在家带着孩子。 如今男方已感情不在为由提出离婚。 夫妻共同财产:一套现住的房子,大概价值100万左右。和存款60万。这个存款是动迁款。是男方父母家动迁所得,男女双方及孩子的户口在动迁房里,所以得到了一笔动迁款。 我是女
老人有一套房产,办产证的时候写上了所有子女的名字。说好了一起赡养老人,以后房产大家平分。现在有人拒绝再赡养老人,但是产证上已经有他的名字了,我想咨询一下有什么办法吗?如果他不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那房产他还一定有权利分吗? 房产证上只有子女的名字,没有写老人的名字。如果想要把那个人的名字从房产证上除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