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转让一个门面,对方拿出他签订的合同原件。我拿到合同原件受法律保护吗
就是我转让过来的门面,我收到的合同以前门面主人签订的合同。
麻烦各位高手 本人合同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1.擅自将房屋转让,转租,分租,转营或他人调剂交换的; 现在我想转让门面,由于在合同期内,房东先允许我转让,收取相关转让风险手续费用;一个月内后说家人以后经营,不准我转让;3个月现在又准我转让合同。因为房东自己想让我1年后合同到
我在市内转了一间门面准备经营服装生意,但一直联系不上房东,转让合同一直签不下来,可否让转门面给我的那个人替我代办工商执照,这样做的话要怎样才能保证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比如说跟他之间也签一个协议什么的!还请您替我在线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我刚刚转让了一家店面,由于经验不足转让的时候没有叫房东过来 。就跟原店主签下了转让合同。 我现在又没有权利转出去呢?铺面还年底到期了,我现在担心到期之后不签给我了。 因为这个店明年承包给别人的,当时 我转的时候要求原店主叫房东老板过来,原店主就叫了明年承包的那个人跟我谈了 ,说可以签3年。自己也太急了,
与房东订的一年的合同,现在还剩七个月,不想在这做了,本来想转租,房东不同意(房东是想吞掉我的押金,另收新的承租人的押金),另外当时签的合同上写如果我中途中止合同,一年的租金是不退的(当时签合同也没注意,现在与房东协商后口头承诺等新的承租人交付租金后退我后面的租金)。 我想问一下: 1、房东不同意我转
我可以直接跟转让方签合同吗?这样会不会有什么影响。转让方跟房东还有8个月的合同时间。如果房东不在转让合同上签字,会有什么后果?我在接手门面后,能不能享受转让方跟房东签的合同中享受转让方能享受的权益?
我今天7月转让一个门面给别人,现在8月份,别人说那边要拆迁了,叫我退还转让费,说我们签订的转让合同是无效的,请问有这说法吗?
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乙方承租甲方**门面,年租***,合同期限暂定为三年,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并按原租金承租,如甲方毁约,按租金的确5%支付违约金,甲方允许乙方转让门面,甲方与另一方重签合同。若乙方转让门面,必须甲乙双方在场,甲方收乙方门面押金二千元,合同到期,甲方退还乙方押金。水
2010年8月27日我们与对方签定了一份转让合同,还交予对方3万元的押金,合同上规定9月1日把余额付清后合同生效,但今天还是29号,对方就打电话来说,他的厂不转让了,他们把钱退给我们,还说他们在3万元的收据上注明了,余额付清后合同生效,所以他说我们那份合同是无效的,请问是这样的吗?
最近有一门面要装让出其承租权利,也就是通常说的门面转让 门面产权属于地区国税局所有,该门面转让多次,可是国税只和第一任承租者签订了合同,不和后来租赁门面的商家签订租赁协议,最初合同中还规定了门面不能转让和转租,可是多个商家都进行了转让,国税局并没有阻止。 请问,这样的门面如果我转过来,如被国税局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