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房子是婚后所办,应算是共有财产,但是办理的房产证上写的是一方的名字,共有人上写的是单独所有,请问这种情况,房产还是夫妻共有吗?如果以后一方背着另一方将房子抵押或买卖?一方是不是就无法享有应有的权益?那的单独所有的意义是什么?
我们的房子是婚后所购买,我父母出资120万,有50万元贷款。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单独所有。现夫妻感情不和,请问如果离婚,该房产可以通过什么途径不去和妻子分割? 由于购买的是二手房,现手中有卖方给写的已收我父母购房款的收据一张,请问可以作为分割财产时的依据吗?
被别人追尾,对方全责。对方拒绝赔付修车钱,上诉到法院,开庭时递交行车证,法官说原告主体不相符(行车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上诉书中原告是我),双方又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法院要求我从新起诉。车一直是我在用,事故发生时也是我在开车,修车费无可厚非,现在主要是办理事故期间导致的我的误工费。法官说原告应该是财产所有
因政府拆迁征用场地时,对我父母的老房子拆迁征用,政府安排的安置房归谁所有。另外我的父亲与今年2月份去世,5月份拆迁,拆迁工作人员在没有得到我母亲的同意下,安排我的大姐以新户主的名义签名将已安置的新房纳为已有,我的母亲强力要求自己一人单过生活,同时要求对现安置房为4套,其中一套产权归我母亲所有,另外田地
拥有所有证件执照的沙石场,是不是政府说拍卖就可以拍卖,只是意思式的补偿点钱就可以。。
拥有所有证件执照的沙石场,最近政府说要收上去重新拍卖,再意思式的补偿点钱。还说什么,想要继续经营中 沙石场就得去拍卖,而且拍卖到都只能经营4年。他们这样做有 没有法律依据。我们有没有维权得希望。。
我是父亲的原配所生,1岁时母亲去世,6岁时爷爷出资买房90平米父亲再婚并生了一女儿,06年,我与妹妹均已成年,父亲与继母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当时我家有一套240平米的房子,其中90平米有土地证系爷爷所买,另150平米是搭建的,协议中各自一半。由于房子是一个整体无法具体分割,现在两人还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今年我结婚父亲
本人是城市户口想在农村买房子。房产局只给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给办理土地使用证。 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
本人是城市户口想在农村买房子。房产局只给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给办理土地使用证。 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不是一个人。房屋所有权证是本人,土地使用证是原房主。 房屋所有权证面积36平米,土地使用证面积是181平米。动迁时房屋所有权证持有人能得到36平米补助么?还有土地使用证持有人也能得到181平米动迁补助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