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姐姐逛超市时在一个货架上发现一款老式步步高手机,当时带走了。原来是售货员忘那里的,后来售货员调监控看到我姐捡走了就报了警,售货员找到我姐时我姐把手机还她了,但是警察说是偷的手机,立了案,想要撤销必须得交5000元,否则得拘留。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农村老家的老是被民警欺负。
我们家房屋被拆迁3年,到现在一直都没有得到赔偿,房屋也没得到安置。在2008年9月2日下午3点半至四点左右,我丈夫去我们村村委找主管我家房屋拆迁一事的杨月飞商讨我们家房屋一事到底什么事后解决,到了村委后那的保安不让我丈夫进去,于是我丈夫就在门口等着,后来过了会杨月飞就和一群人出来了(事后得知那群人是来检查的
我因为债务纠纷和对方打架,对方造成我鼻梁骨折,法医鉴定为轻伤,有律师说构成轻伤即可先拘留。可警方说是我先动手,拒绝抓人。对方是在我被他的员工拉住我的情况下打伤我的,这个也算正当防卫吗?请教律师,警方的这个答复合理吗?
甲方男去乙方家大门口找乙方男问事情,由于多年就有过节,当时乙方男不在家,乙方女出来了并且带了一把铁锹,出来就拿铁锹打像甲方男,甲方一躲,结果铁锹打到甲方的摩托车导致摩托车后备箱损坏,甲方一看夺过铁锹就给仍了,乙方女马上回家又拿了一个铁叉打像甲方,在争夺铁叉过中双方有过身体摩擦,结果乙方做了轻微伤鉴定
您好,我想问一下拘留条件怎样才算构成?事情是这样的,我是寿阳县朝阳镇姜家寨村的村民,现在因为修一条运煤专线,强占农民耕地,朝阳镇政府和村领导每年只给农民每亩600元的补偿,现在村民觉得这种补偿不合理,和他们说,他们也不管,结果他们叫了那么多的人到现场强行施工,有的村民有些过激行为,但无任何人受伤,像这
乘客售票机上没买到票。之后损坏售票机(价值1200),经警方调解,但是此乘客赔偿不出,构成拘留条件么。警方说这不是故意损坏,是有前因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