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青岛一个3星酒店办了一个卡,里面有20次自主餐的钱.现在剩了11次.结果卡丢了.卡上写的不可以挂失不记名,但是其实可以查到我的资料的,比如我是7.25办卡的,另外每次吃饭都有签字,,,但是他们就不给我补卡,,,,我想问他们这样的"不记名不挂失"的规定合理吗?一开始虽然他们和我说不挂失.但是这明显的显失公平????请问我有什么办法可以拿会卡上的钱,?或是补张卡也可以?(关键就是酒店的规定受保护吗?)
我的车在正常行驶情况下被一转弯车辆撞伤,报了交警,也出具了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建议程序),对方全责。现在是对方报了保险,我的车在4s店做了定损,对方保险公司出钱修理。除此之外对方不愿做任何赔偿,且态度蛮横,我的车是每天上班的交通工具,上班路途较远,车在维修期间给我的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我想叫对方给予
为什么一个国家办理的学校可以开理法学校、大学、和工厂、和酒店?
为什么呢,一个国家公办的学校为什么要开这么多呢。 我们学校一下课,什么样的人都有,红头发,黄头发什么都有,哎。 这怎么让我们去学习阿。 学校唯一的图书馆给别人开工厂,好一点点的寝室给别的学校人住。 本人跪求有好心人帮帮忙,解决这个问题。
前天晚上我发生车祸。当时我是直行,他是对向来车突然从绿化太空间左急转弯对着我冲过来,我马上刹车,向右打方向逼让。对方没采取任何措施。也没打转向灯,没踩刹车,没逼让.... 我当时被撞的晕了过去。打电话叫交警过来的时候,我刚好醒过来晕晕的,啥子都不记得。交警就判决他是主要责任,我是次要责任。 这种情况应该是
我是2009年6月底到这家有限公司上班,当初签订的是试用协议,09年11月公司要求我转正,把使用协议退还公司,补签的正式劳动合同。现在我要辞职,工资算下来还要倒贴,说什么违约金。公司没有对我进行任何劳动技能培训也拿不出相应的单据,只是合同中写了提出辞职要扣500元,但是未写公司辞退要赔偿员工,我觉得很不合理。我
房屋即将到期,中介说可以早收房一定要等合约期满才能退房合理吗?
我的房子在合同上的到期时间是9月18号,但是我在九月初就要去外地很长一段时间,要到10月底才能回来。 刚问了中介,中介说可以提早验房收房,但是押金一定要在房屋在合同到期时间之后才能给,可以在收房后3个月再拿押金。 但是我有朋友是在代理租的房子,她的房子是在房屋没到期的时候交的房,也在当时拿回了押金。
手机卡被人挂失并且补办!本人经济损失可以要求移动公司赔偿么?
今天手机号码莫名被注销,然后被人补办了手机卡,由于本人手机号绑定了支付宝帐号,只要能接收验证码,就可以弄走帐号上的现金等财产!直接经济损失6600多元!本人咨询了移动客服,移动客服说,没有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可以补办手机卡,并且就是别人用假身份证的话,也需要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加机主身份证原件才可以补办,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