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十年前经国有企业的几个部门整体改制成立的一个监理公司,经十年的运行,公司在内部的管理方面,基本没太大的改变,已严重制约公司的发展。现一部分股东拟离开该公司,去经营统一业务的它公司发展,请问是采取要求公司分立、还是要求公司内部清算后返还这些股东的股本及分红的方式较为简单?应履行哪些程序?
A公司(股东分别为、M、N)分立出一新公司B公司,A公司续存,B公司股东与A公司股东必须一致吗?即B公司股东是否必须也是M、N?可否分立后A公司股东是M,B公司股东是N?
国有企业A企业,以其下属的B企业清算的净资产300万(含500万总资产和200万债务)与本企业员工共出资400万成立新有限责任公司C公司,【之前A企业注销了B企业,工商中写明B企业清算完毕,A企业收回清算后资产300万】。一年后A企业将在C公司的300万出资中的290万按法定程序抽回,剩余10万转给C公司内一股东。那么现在这种情况
公司原有从事产品研发的分支机构-研究院,今年因需要,研究院从公司分立出来,成为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现研究院从原公司分立后,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的规定,现有员工与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由研究院继续履行
客户因为人在外地且资金问题未来到公司付款提车,销售总监说这是由于我个人的能力问题,要给我个教训扣除我的这部车的奖金,他这样做合法吗,我还要的回来吗? 另,公司考核极其严格,甚至会把奖金倒扣成负数这样做合法吗?
有这样一兄弟公司,请问:B公司是否是从A公司承继分立的? 兄是国企厂长,利用国企改制机会于2002年5月租赁国企资产成立了自己的国有民营公司A。八年后2010年10月由其弟出资、以其兄公司A名义和优价买下原租赁的全部国有土地厂房(设备其兄之前已低价买下),A公司成为兄弟共有的私企。不久,兄出于经营前景考虑,想整
1、吸收合并 公司A被另外一家公司B收购,收购之后吸收合并并注销公司A 这之间需要产生哪些流程,注销公司A是否意味着A公司要清算? 2、分立 公司A成立一家公司B 之后注销公司A 公司B继续存在,请问公司A的资产通过什么方式注入到公司B里面 注入到公司B里面以后 注销公司A是否意味着A公司要清算 关键想了解这之间的流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