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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国企的净资产与自然人一起出资成立新公司的问题
关于以国企的净资产与自然人一起出资成立新公司的问题 国有企业A企业,以其下属的B企业清算的净资产300万(含500万总资产和200万债务)与本企业员工共出资400万成立新有限责任公司C公司,【之前A企业注销了B企业,工商中写明B企业清算完毕,A企业收回清算后资产300万】。一年后A企业将在C公司的300万出资中的290万按法定程序抽回,剩余10万转给C公司内一股东。那么现在这种情况,C公司是否能够认定改制承债,承担B企业的原来的债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czror……(山东)
提问时间:2012-04-1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