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板用甲方好了, 老板另一方用乙方。 我问甲方要工资, 甲方说乙方已经把钱用支票的方式转给了甲方,但是甲方没有账户 说他自己全部注销了。 然后让乙方把支票转给甲方朋友的账户, 甲方说等钱一到就给我。 但是已经过了三天了。 甲方说到现在还没有到账。 我想问一下。 这是什么情况。
我今年刚毕业,在某公司实习3个月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之前公司人事部经理承诺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2300元),现在试用期最后一个月将满,公司实际支付试用期工资为第一个月700元,第二个月300元,询问后回答现在还按照实习期工资发放,转正后会补发剩余工资,同时还说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基本工资的80%,即2300×0.8,而
我是2013年6月24日申请辞职的,6月25日我就已经走了。 就在着两天原来的同时告诉我发了4月和5月分的奖金, 请问一下我应该不应该享受这个待遇 因为之前说过有的,但是如果不发给我又该怎么办呢
1、试用期间,员工申请离职可以不发工资吗? 2、已签合同的老员工未到合同期申请离职,可扣违约金吗?可以不发工资吗?如月平均工资是3000元,可发国家最低工资1300元吗? 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老员工,没买社保,公司有违法吗? 4、未签合同的老员工因工作能力不足而主动申请辞职,可以不发工资吗?如只发发最低1300元合
本人是黑龙江的,08年跟随沈阳自然景观公司工作了5年,到12年底,公司的活在青海祁连县,甲方是青海省祁连县玉林旅游公司,在卓尔山下做的温泉生态洗浴,到年底的时候,因为天气变冷了,不能施工,很多人都回来了,现场经理朱国志和我谈,说甲方着急开业,把我和我的另一位工友也留下来了,刚开始讲好了是甲方给发工资,朱
我在公司做了几个月,分别是6、7、8、9月,但是9月上两天班就离职了。我和公司没有签合同。请问9月那两天的工资应该发吗?(有签到表为证)
我是公司司机,合同上注明为标准工时制,但实际为做六休一,每天上班9点到5点半,中间吃饭休息一小时。工资单中无加班工资,只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组成。公司曾要求我们签了本月工资已结清这一条。我离职了现在去仲裁能主张要回这些加班工资吗?
我们公司合同中有规定,加班需要公司签字才能认定是加班的,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本人经常出差加班,却没有拿到加班工资,是不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争取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