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情况: 1、男方出首付 2、贷款和购房合同上只写女方的名字 3、双方签了一份协议规定房产属二人共同拥有,只有签字和手印没有公证。 婚后的问题: 1、是不是在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房产证上不能添加男方的名字? 2、如果不能添加男方的名字,房产是否归夫妻双方共同拥有? 3、如果离婚,房产是否是双方各一半且男方有权要回首付款?
婚前双方已经在北京购买期房,首付款双方共同支付了,目前公积金贷款由其中一方贷马上快批下来了,但是目前双方就此房发生严重分歧。想现在双方签署一份婚前购房合同来保障各方资金。请问各位律师目前在已经发生购房的情况下,后来双方又补签一份协议如果将来发生纠纷打官司那么这份协议能否具备法律效应,协议应该注意哪些
我父母出资在我婚前为我购得一套房子,产权在我名下,房子是按揭付款,房款已付大半,请问婚后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房子余下未付房款,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如何处理
本人目前单身,已购房产一套,产权人是我,有按揭,还款人也是我。按照婚姻法,结婚后按揭那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以后,我的银行还款来源是我母亲,每个月我母亲从她银行卡上转账到我还贷卡上月供,不动用我和我未来丈夫的收入,是否可视为婚后按揭那部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婚前购房问题 首付是男方出的 贷款呢是以后两家一起还的 但是现在还么领证 房子已经要交房了 眼看就要办理房产证了 但是我们结婚证还么领 我想问下 婚后 要是在加上女方的名字可以么 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都是他的名字
婚前男方个人名义贷款购房,协议离婚时同意把房产留给女方,但是由女方负责偿还剩余的银行贷款。但是房本抵押在银行,无法增名和过户。贷款仍需偿还17年,女方担心17年后无法找到男方,那么应该如何在离婚阶段证明房产以后归女方所有,并且女方拥有支配和变卖的权利。
1.小罗(男)与小朱(女)准备结婚前一起在A市买房子; 2.小罗没有A市户口,也没有这里的社保,小朱有A市两年以上的社保; 3.由于小罗长期出差,买房时的相关手续都是小朱办理的,合同也是小朱签订的; 4.小罗在这个过程中只负责提供参考意见和出资; 5.问题是:两人相在房产证上体现出两个人的名字。 请问这样做可以么
我爸丧偶,多年后找了老伴,这个老伴现在要和他登记结婚,想要一个名分,怕年老我爸比她走的早没地方住。现在我家的房照是去年下来的,房照是我爸的名,我想问一下,如果他俩现在登记结婚房产有那个女人一半吗? 求帮助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