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分家,我家分了三亩地?地我们一直种这。因为那时还的交公粮,为了方便交公粮,地契没有分开还在奶奶家。就在九年前我爸不在了我妈想让把地契分开,我奶奶不给分。那时已经不交公粮地里也都有粮补了,我妈想人不给分也没办法毕竟人是老人。后来我奶奶想把我妈和弟弟赶走把我留下,我妈没走,一家人闹的越来越差,地我们一直种这奶奶领着补助。弟弟眼看大了,奶奶还老说地她要要回去,可村里前几年调整地谁没地都可以分到。我妈去问时村书记说我们的地就在奶奶家都人均一亩了,实际是人均九分地的,不能分给我们。可奶奶就是不给我们分开,现在新新农村又要收地,我想问我们该怎么要回地契?需要什么样的证明么?
我咨询一下,房子是我伯伯家的,农村的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当时房子已经卖给我们村的一户人家,有一份协议,协议大概的意思是房子“周围”的空地给买家使用,没有写多少面积,我就想知道这个“周围”有没有明文规定是多少面积,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房子周围的空地我爸爸他们分家的时候没有分这块土地的。是属于我爸爸他们兄弟
敬爱的大大们,小弟在此拜谢! 事情是这样的:1984在家庭承包土地时,家庭成员就爷爷,奶奶,我爸,小姑姑。大姑姑出嫁(户口迁出),大伯转为居民户口是国家干部,所以土地使用证是由爷爷签名的4口人。85年爸爸婚娶,86我出生,90妹妹出生,在87年分家时,无争议下分了土地、田地给我爸爸自己耕种,分开生活(但是爸爸没
土地原是单位集体土地,属于划拨性质。盖了楼房,本人在其单位买了房子,但是是熟人帮忙买的,土地证办下来是划拨性质的,请问这违反土地法没有,我跟该单位签的是买卖合同,但没有指明土地性质。请问他们在卖房子时操作合法吗
农村老人去世了都会葬在家族的祖坟里,我爷爷安葬的那个山是属于我们A村的,那块地我属于我们张家的,族谱上面有记载。但是那块地现在的耕种权是属于B村的王家人,李家人又用另外一块地和王家人换了这块地,其实是买的。现在李家人以侵占土地耕种权起诉,请问这样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