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原有四口人的责任田,弟弟农转非后迁出,发包方(村委会)是否有权力收回其责任田?我和老婆结婚后生有一女,妻女因村集体无机动地可分,故没有重新分得责任田。弟弟的农转非是否符合“生不增,死不减”的法律规定???
我是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样田乡石灰窑村村民,1998年二轮承包时从村委会承包土地8亩,承包期为30年,2006年因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出石灰窑村,迁入宣化区庞家堡镇,并转为非农业,在庞家堡镇无工作,无低保,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问石灰窑村委会有没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您好:我家都是农转非户口,现只有母亲户口还在原村集体,并有房产,宅基地,承包耕地(种有果树1000棵)。 1.现在我们要将以上资产出售,据我了解因为转成了市民户口,承包耕地可能会被村里收回,但是承包地上种的果树不知该会怎样处理? 2.宅基地上的房产能否更名过户?(好像市民不可以购买农村集体土地) 谢谢 (补
汪律师您好!问题是这样的,甲因身体欠佳,无能力耕种全部的承包的土地,但考虑不浪费耕种,和村干部协商愿将承包的土地的部分(1.5亩)让他人耕种,经村干部协调,乙愿意耕种,同时乙又将自家的1.5亩土地给丙耕种,自始至终甲家的土地承包证未作变更,现有人投资奶牛厂需租用甲的土地,请问汪律师甲能否收回乙现在耕种的土地,而
我是上大学徐小要求把户口从农村转出来的,后来又把户口迁回了农村,本来以为村上开了接纳证明,当地镇派出也开了允许我迁回原籍的准迁证,我以为就可以户口帮我迁回原籍了。拿着准迁证我也拿到了户口迁移证。 可我把迁移证及回老家,让母亲帮我到派出所办理入户,他们却给我办了一个非农户口,户口地址写的是原籍的地
与承包方租赁的土地上建蔬菜大棚,承包方同意,发包方有权阻止吗?
为搞蔬菜生产经营,2008年与外村土地承包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履行至今没有发生纠纷,但是,我在土地上建蔬菜大棚时,村委会却以村里的规定,在租赁的土地上搭建附着物,征用土地必须给村里40%的附着物补偿费,我不同意,
我是2000年大专毕业的,毕业后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在农村有土地,和农村的父母一起住,现在政府要征地
我是2000年大专毕业的,毕业后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在农村有土地,和农村的父母一起住,现在政府要征地,请问我这种情况国家要赔偿吗?
村里以资产评估为由,收取所有村民户口本、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留取复印件后,原件归还村民。请问,村里报关这些证件复印件的领导可否用这些证件复印件去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如果可以,那么,若以后村里无法偿还贷款,村民会遭受什么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