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是否有权拿到伤残鉴定报告?若被告人调查出来鉴定报告有问题,是否可以当证据,推翻法官判定?还有像交通事故这种民事案件,交通队和法院是否应该先给予调节?
2008年的时候,因为和被告发生纠纷,被告无理取闹,在我去买菜的路上对我实施欧打,致我左耳损伤,并遗留左耳听力障碍。经**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为轻伤,经**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十级伤残。被告是否可以要求原告重新鉴定?如果可以,那么最长时间多长?如果被告不对原告进行赔偿的话,是否会座牢!谢谢……
我姐姐在绿岛苑有套房子,曾经免费给我住,后离婚我搬走,前夫未经姐姐同意把房租给姓李的人,李称房租到4月1号,到期搬走,到期后李称又叫了房租给我的前夫。拒不交房,110到场,是三间房派出所警员张育军,张做了记录,说可以带律师和律师函去单间房派出所调取李的资料立案解决。后我带着他要求的手续去派出所,张却不给
一桩刑事案件,鉴定为重伤。三个人汲案,有一个主要犯罪的,我朋友和另一个属于帮凶。现在我朋友一个人已经对被害人进行了医药费及护理费的赔付,被害人也愿意不再追究我朋友的责任,而且写了一份撤消我朋友责任的申请书,请问,虽然不能销案,但是在处理上会不会对我朋友从轻一些呢?
我是在09年4月出车祸导致面部和右膝受伤!并做过一次伤残鉴定为十级!我家在胶南出事后并住进我们当地人民医院住院,在院期间医生确诊我的右膝是肌肉院组织受伤养些日子就好了!可是我出院后痛疼一直没好!一直拖到今年到青岛401检查为右膝韧带损伤和半月板损伤!五月在青岛做了韧带重建和半月板修复手术!我这种情况能否再
刑事附带民事的起诉如果错过了,以单独的民事起诉,又由于被告人被关于不同的监狱,是否可以采取部分缺席审
原告***,在一天由于对方认错人,被无辜殴打,当时受到刀伤几处,采取马上报警的行动,后来警察由于在侦破另外的案情中审讯出了原告的案件,但是由于自身不是很了解法律,错过了刑事附带民事的机会,现在以民事起诉,经过4个月后法院说由于被告现在关在不同的监狱,不能继续进展案情,要中止案情,说等到最后一人放出来之后
在事发一年多后原告鉴定后属于重伤,公安机关有权逮捕被告人吗?拘留日期是多久/
他们冲到我们家来打人,我方鉴定为轻伤,他们鉴定为轻微伤,经法院判决后,他们补偿我家经济损失,一年以后,他们又跑去鉴定,从原先的轻微伤变成重伤,公安机关凭一张一年后的鉴定报告把我的家人抓去,直至今日已有三个月
我是原告,是本村村长。在5月份由于旱情严重,最后经过开会,决定放本村以前建立的吃水池里的水进行灌溉秧苗。可是本村有一户村名在没有经过任何人同意的情况下在里面养鱼,在去放水的时候阻止不让放水进行灌溉!并且在我去的时候,本户村民的大儿子将我打伤住院,出院后经过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为轻伤!可是在7月20日法院审
我是原告,是本村村长。在5月份由于旱情严重,最后经过开会,决定放本村以前建立的吃水池里的水进行灌溉秧苗。可是本村有一户村民在没有经过任何人同意的情况下在里面养鱼,在去放水的时候阻止不让放水进行灌溉!并且在我去的时候,本户村民的大儿子将我打伤住院,出院后经过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为轻伤!可是在7月20日法院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