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借了别人2000元钱,然后我昨天喊我朋友去帮我还钱,我陪朋友帮我还了2200元钱,结果我借钱的哪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把我卡拿去了,我以为是丢了,结果是我借钱的哪个人拿去了,结果他还把我卡里面的3900元钱取走了,我借了2000,结果他们拿走了6100,这不说还不还我欠条,还要勒索我2000,才放欠条,我该怎么办,希望能帮到我,我定当重谢。
您好,我是一家外资企业的员工,由于近年经济大环境不好,公司效益不佳。公司打算撤消我目前所在的职位,然后名义上计划把我安排在公司其他部门。我个人认为公司的目的是裁人,但是为了逃避交赔偿金,逼员工自己辞职。我不打算走人,我决定接受公司安排的新岗位,想咨询下假如我不能胜任我的新职位,公司以后以不胜任岗位为
老师们好,想咨询个问题,有个朋友A是公司的挂名法人占公司30%股份,公司实际控制权是朋友的堂哥B占70%的股份,现在公司在银行有400万的贷款,另外还有个人借款300万左右,公司经营情况不好,想问问若是公司还不上借款,挂名法人A会承担哪些责任呢?怎么做可以让A免于承担法律责任呢?公司地址在郑州。谢谢老师了~
这里想请教给分析解释一下,我现在有一套全新住房,属于半公半私单位的拆迁房,当时拆迁时候开发商只说是七层电梯楼,房租面积93,今天发钥匙结果通知要每户缴纳电梯出装费2万,这样下来一个单元就是24万,使用后还要每月交使用费和维护飞,我想知道这样收费有没有依据,就此事准备组织人去单位领导那里上访应该不应该
房屋买卖已经合法完成,登记且交付,买方也付款完毕,现因办理采暖费过户登记出现纠纷,收缴采暖费部门以“原房屋在房改前单位拖欠采暖费为由,不予过户”为由,不予过户登记,而房子在房改之后的费用原房主也都按规定缴纳了,现在新房主要起诉原房主,请问,原房主,根据法律相关规定,该如何应对,原房主应负担这个补交的
在单位工作超过十年,单位未和本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劳动合同签订时无说明工作时间和工资薪酬等方面内容,并且一样的工作,不一样的薪酬待遇,我是否可以以此理由向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得到经济补偿。
我是成都一家装修公司的员工,已经在公司呆了一年。今年公司领导有所调整,组织每个月举办动员大会。业绩PK,每人必须拿钱出来找对手PK。但是有员工不愿意参加,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要是要求员工必须参加。金额不等。几百,几千都有。这种情况我想知道属不属于合法的,如果不合法该如何处理?
你好,我是2010年9月8号拿到的B2驾照,现在2013年9月底了,我一次都还没审过 那我的驾照是否已经注销了呢?如果没注销,那我还能怎样补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