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请问这里面的体罚包括哪些行为?
我是08年8月25日入职现在的公司,进公司后只签过一个月的试用合同,以后一直也没有签合同,也没有给我们办理综合保险等。直到12月份公司才办理了综合保险业务。之前我本人也没有保留工资条、考勤卡等相关凭证,如果我现在自动辞职的话,是否有相关补偿等?
用人单位与聘用者不直接签定合同而是通过中介公司签定合同否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用人单位与聘用者不直接签定合同而是通过中介公司签定合同否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本人因用人单位其中一个部门无理的原因而被合同期内辞退,现单位人力资源部以:这是本人所在的部门的决定而不是人力资源部的决定为由推辞并要求我要么换岗,要么自己写份内容为:现单位可以为其提供换岗,但本人拒不同意,要求赔偿一书给人力资源部,现在这份所谓的要求赔偿的书面资料我肯定是不能写的,因为本来是我有理的
律师,您好! 我一朋友被用人单位以她从事第二职业为由辞退(其实我朋友也只是利用业余时间做兼职但并未影响正常上班),而且辞退书上只说明了辞退原因及何时办理辞退手续,并没有说明赔偿问题,我朋友也没有签字。更过分的是,用人单位将此辞退书还贴于公司公告栏内,请问用人单位有权未经同意就张贴出来,这合理吗?另外
在东莞寮步镇,员工做错事了。会叫员工抄写做错的事一百遍到五百遍左右,属于体罚的行为吗?
本人是2005年7月进入一个国企的公司的,从2005年7月跟公司签的是导购员合同,由于表现出色2008年5月公司把我提起来做销售主管,中间每隔1年都会签劳动合同,2012年11月份业务经理说我对客户的管控不够,工作不细致,之前没有跟我谈任何我的不当之处,也没有提醒我,就建议我离职,我本人没有同意。业务经理就打了个申请给公
劳动合同法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时间包不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法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时间包不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