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共有6个人,我妈去的早,现在的是个继母,有个妹妹18岁了,老故事,现在的继母要我分出去住,现在家里共有三套房子,分别价值200万,45万,60万,他只给我一套45万的,我现在结了婚,有一女儿。请问我能从法律途径在争取到一些家产吗?我父亲站在继母一边,谢谢各位。
我外公把他的一棵树买给别人,让他砍掉,那人在付了定金100元后在一天早上很早就带了两个人去砍树,在砍树的过程中,其中一个人站在树枝上砍另外一个树枝,不慎被自己砍下的树枝砸中,掉了下来,当场死亡。当时我外公也在场,请问我外公要付多大的法律责任?
当事人因违法被进派出suo,在那里做了笔录,还拿来一张处罚书在上面填上案由,拘留十天,罚款5000.但他们忘了叫当事人在上面签名按印.他们还要当事人自已在一张纸上写下了保证书,其实就是自我供述,内容是在什么地方,以什么方式,干了什么违法的事,然后写上年月日,最后签名,按手印,他们没有在上面签名.然后就要当事人马上交五千罚
母亲带两子与父亲再婚,婚后与父亲共生一女。现父亲因病去世,两子均已婚并搬出去。二儿子想在母亲去世和妹妹出嫁后,把自已现住的房子卖掉独吞这套房子。这套房子的房产证的名字是父亲一人。没有土地证。 那么请问,如果母亲去世,那现在的这套房子应该如何继承? 是女儿与两子各得三分之一吗? 如果妹妹想把这套房子保
我家一个四岁的小女孩,被村上一个有神经病四十来岁的妇女用床腿夯在了头部,现在在市医院医疗,头部的骨头有几处被夯裂,从出事到现在有五天时间,现在还在医疗,夯的位置是右头脑,也就是右眉毛的上方,左手与腿活动都迟钝,医生说可能留下近似半身不随的后遗症。 现在我想问大家的问题是这样的一个情况能否打赢官司,
某职工在单位工作过程中受伤。经劳动局认定为因工受伤,伤情被鉴定为四级伤残。后经职工申请,仲裁委员会裁决单位应赔偿50万元。单位不服,向法院起诉,后法院判赔40万元。单位仍不服,现已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处于上下级法院的交接过程中。 此时,职工与单位经多次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单位一次性赔偿17万元结案。因
例子: 现在又一栋房子,是父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房主的名字一开始是妻子的,但是后来丈夫背着妻子,偷用妻子的签章,又找了一个和自己妻子很相像的女人办了合法的转户委托,又拿到了和发证,此时,房主的名字已经是丈夫的了。后来经妻子发现并偷偷录下了与丈夫的对话,丈夫对话中把事情的始末都说出来了,包括找了
大师来看,咨询一个法律流程的问题!请问流程是否合理? 09.01.06 市级中院裁定我公司赢 09.(时间不祥) 对方不服向省高院提出再审 09.05.24 省高院裁定驳回申请 09.08.28 对方向省检察院提出申诉 09.09.04 对方向省高院提出再审 09.09.18 省高院准许再审
2006年7、8月间,本人主动前往物业交下半年的物业费,交完之后对物业负责人提了几点建议。一是要求与上届物业一样在每座大楼设小门卫,(理由并不过分,因为两家收费相同而且小区的安全理应是物业的第一要务),否则会出安全问题;第二要求物业像上届一样每天上下班高峰期开两部电梯(这也不过分,本人了解到的大楼都是如此
老人有一处房产.遗嘱内容是说他走后.房子先由我姑姑管理..那上写着说是继承管理人..而后...我姑姑走后...房子的产权归我...上面写..我是产权继承人...真是搞不明白..还有继承管理人...各位老师帮忙分析分析谢谢...老人走后房子需要更名么..更谁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