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肾结石取石术失败后,在缝口的时候又害破血管导致大出血有生命危险,最后又不得不把那个肾割掉,这样能求得什么样的赔偿?请速回复!谢谢
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送三级乙等医院抢救。被害人同时有重度颅脑损伤与连枷胸症状,但该医院漏诊连枷胸,同时抢救措施不够积极。在送救11个小时后,被害人近亲属认为其抢救措施不当,自行转入其他三甲医院,又经17个小时抢救,无效死亡(尸体已经火化)。法医鉴定死亡原因为颅脑损伤致死。我们的证据有亲属看到的该三乙医院
我想问问这样的情况,可以要求最多多少的赔偿金,我奶奶今年77岁,前天去某地区医院做身体检查,医生说没有什么事,就是颈椎增生,打两天针就好了,然后在打针打一半后突然晕倒了,叫医生,医生是半个小时后才来到病房,来到之后并没有及时抢救,而是在写报告,然后家人是打120叫了另外一家医院来,来到的时候已经过了45分
我老婆在一家医院生小孩,之前检查都正常,可以顺产,但是生到一半时,非常难受,要求剖腹生产,后来小孩平安出生,但是大人生完后浑身不舒服,这个医院检查都没有检查什么问题,后来又请了另外一家医院专家过来讨论,最后转到另外一家医院做B超,是子宫出血没有检出来,导致又在这家医院抢救,我想问一下,第一家医院应该赔偿我的医药费
我妈妈于2009年6月13号进医院接受子宫全切除手术,于6月25号出院,出院后出现有尿漏问题,经医生检查有两个病种 一是压力性尿失禁 二是膀胱阴道瘘 要分两次手术几进行治疗。原因是由于前一次手术失误造成的。我想问一下像这样的医疗事故最高能陪多少钱?说明一下我妈妈有职工医疗保险的 在医药费赔偿问题中是按照总账计算还
我是一名医院职工,在一次上班时间医院派出到县卫生局开会返回途中,骑摩托车碰到县医院一名职工,造成锁骨骨折,及左手伤痛,距现在有五个月还没有上班,原因为左手伤痛拿不起,咨询律师这是否是公职行为?在赔偿方面有哪些规定,及我医院该承担多少费用?依据劳动法哪一条?非常感谢!!
我和我老公在十字路骑摩托车直走时与一辆左转弯的马自达小车相撞,我和我老公都受伤,伤还不是很严重,所以我们提前出了院,但我和我老公工作明显感觉体力不如以前,不知道这样可不可以提出精神赔偿,以及后期身体恢复的营养补偿 补充:如果可以,我可以提出多高的补偿金?
7月24日中午,我爱人不慎摔倒导致左腿髌骨骨折,手术中,因工作人员失误,左腿外侧被手术刀划伤两处,一处约20公分,缝合9针,另一处约5公分,缝合3针,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具体赔偿标准为多少,主刀大夫主动提出私了,我该索赔多少呢?
未进行鉴定,医院承认负全责,同意协商解决,一次性经济补偿条款中有"本协议生效后,患者将来出现的所有医疗问题均与本院无关".我想请问:这个条款从法律角度讲公平吗?是否合法?如果签了,将来出现问题进行诉讼,法院是否有可能将该条判为无效?谢谢!
医务人员对医疗事故的发生“负完全责任”时,才能构成医疗事故罪,是这样的吗?那么院方已经承担了完全责任以及赔偿,也有协议书,到法院告医生医疗事故罪应该会有困难吗?法院应该会怎么判医生的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