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老少恋再婚后现已去世,留下遗嘱公证把房产全部给了其再婚女人。但有证据显示,这个女人在父亲生前剥夺了父子间的电话、通信和上门探望父亲等权利(迁址去了很远的外省,不通知其儿子),她声称曾经联系过父亲的儿子,却拿不出证据。有证据显示父子间沟通管道正常时,儿子也常去看望父亲,父亲失去联系后,有证据表明儿子也在多方寻找父亲。而且那个女人拿不出父子间翻脸、父亲声明不愿再次见到他儿子的确凿证据!在这种情形下她彻底断绝了父子间的一切联系!这不同于以往老少恋或者小保姆照顾瘫痪老人,子女不关心看望老人的那种案例(父亲生前并不瘫痪,而且常在外找事做),此案应该属于利用遗嘱公证钻法律空子!以上的事实和证据,请问子女一方有胜诉把握吗?
通常情况下,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应该按照遗嘱继承,但本案情况非常特殊。如果法院视而不见常年身处异地的儿子,曾经多方寻找父亲的证据,而仍然沿用以往正常情况下的判决惯例,我认为这在客观上会支持鼓励“老少恋”的后来者利用遗嘱公证来钻法律空子,这违反社会道德、败坏社会风气也不利于社会和谐!公民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不能因为当年该女人弄到对自己有利的遗嘱公证书,法院就认定她可以名正言顺地断绝我和父亲间的一切联系!
所谓剥夺父子间一切联系,是指该女人把我父亲远迁到外省,把父亲的手机号转给外人使用,导致我们联系不上,与此对应的,我们上门看望也扑空和写信也遭退!
请各位律师谈谈看法!
律师,下面问题是否是以征代租,是或不是,如果是以何理由起诉他们,能不能胜诉为按征用标准补助,诉讼费多
律师好.(一次性承包)是不是以租代征的行为啊 问题补充:就是邻村村支书和我村村民签订了一个承包协议,说是一次性承包啦村民山林及山上的附属物(主要是大量的石矿)都归其所有,。没有租用年限说明,价格是一次性给几千元,就是一次性买断,山是村民的自留山 如果是以何理由起诉他们,能不能胜诉为按征用标准补助,
在论坛正常回复帖子却被禁言,理由是不能回复最后评论时间15天前的帖子,请问这样犯法吗?
在论坛正常回复帖子却被禁言,理由是不能回复最后评论时间15天前的帖子,请问论坛管理员这样的行为犯法吗?请问这样的行为是否属于限制他人的言论自由?
因公司一直找各种借口拖延,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买社保,工作满一年还是不愿意签订合同购买社保,随后我辞职。公司一直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没有工资单,只是签字领钱。公司没有打卡机,只有行政人员手工登记的考勤记录表,我拍下了所有工作期间的考勤表照片,考勤记录表上面没有公章和公司名称。另外我还拍下了和客户签订的
请问,我公司平时是通过QQ联系转账事宜,由于我公司同事QQ被盗,假冒同事要求我转账,由于平时都是这样
请问,我公司平时是通过QQ联系转账事宜,由于我公司同事QQ被盗,假冒同事要求我转账,由于平时都是这样的联系方法,故把钱转过去了,现在已经报警处理,这事情如果破不了案,转出去的款项是否要我赔偿。
今年8月26日我驾驶一辆五菱汽车从株洲回怀化时在邵怀高速隆回段出现违章记录,测速仪测我当时的车速为154码,还扣我6分。天啊!怎么回事?我当时车速只有90码,而且我是新的五菱车,才跑2800公里,磨合期都没有过,怎么可能跑到154码?我知道后,就打电话到隆回交警中对反映了情况,接电话的人说:“反正测速仪测你当是的速
事发于8月22日,我方掉头车被对面直行车撞到,撞的比较严重。事故发生后我随即下车询问对方情况,在得知对方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我回到车内准备报警,但这时我发现我车副驾驶人员受伤昏迷,一着急便开车去往医院。从医院出来后我便打出租车又返回到现场,并于对方车主进行了沟通并取得了联系方式。次日便约好一同赶到交警
请问证人出庭的费用要写在诉讼请求里吗?立案的时候要证人先写份证言吗?
请问证人出庭的费用要写在诉讼请求里吗?立案的时候要证人先写份证言吗?
我在广东中山,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的前男友在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以各种理由断断续续找我借钱
我在广东中山,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的前男友在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以各种理由断断续续找我借钱,共计一万多吧。因为情侣关系,我也没想那么多,没写借据就借给他。前段时间我们分手了,他删了我所有能联系到他的联系方式,不管QQ,微信,手机,全部屏蔽了我,我找不到他了。钱也没办法拿到。我只知道他家的大概位置,具体我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