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无偿使用我的房屋七年.拒不执行生效的房租金判决.还要低价收购我的房屋搞开发.
被告使用我房屋七年多,两级法院都判决被告向我交租金,他拒不执行生效的房租金判决;他要以500元一平买我的非住宅。我不同意。他就作出3条意见:1.以政府名义730元一平收购我的非住宅。他要搞开发。2.不配合、政府就重审我92年的医疗事故赔偿,就叫院长发现再审,再审改判---。3.不能给你房租金。以上被告的3条意见以不正当的手段盖上了市政府的公章,送给营口中院主管民事院长干扰房租金审判和执行。为此,中级法院将我房租金判决给撤销。他勾结政府和法院一些人低价强迫收购我的房屋、不给租金。千方百计的逼我低价买他房子。我坚决不同意。他们就联手实施3条违法的意见;将我92年的民事案件所有的判决书全撤销,发回重审。法院告之我:发回由政府协调,不成再重新起诉,从一审.二审.三审.一级一级往上打。政府叫放着。他们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力,损害了司法公平公正。为此,我要求撤销3条意见,还我公道。至今我已要求三年了。找谁谁不管。因为,法院、政府官员都不给我3条意见,都是口头向我传达的。没有书面意见,我有录音,法制办也不管。我该怎办?请您指点。
租屋人把我房屋非法转租,应给付违约金和房屋占用费50万元,法院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既不依法交房,又不交违约金,能否追求其刑事责任?
您好,我租房子还有一年到期,房租交到这个月底。但房东现在想提前终止合同,拒绝收房租。 我想问,我交的租金这个月末用完后,下个月初开始,房屋的使用权和居住权归谁? 房东是否有权利破门而入,把我的东西扔出去? 如果房东一直拒收房租我该怎么办? 谢谢! 请问:我交的租金这个月末用完后,下个月初开始,房屋
“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如何解释
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是指夫妻双方
已经签订铺面租赁合同,并且交了两个月押金和一个月房租,房东尚未将房屋交付使用。能反悔吗?违约怎么算
已经签订铺面租赁合同,并且交了两个月押金和一个月房租,房东尚未将房屋交付使用。能反悔吗?违约怎么算
涉事人员: 后老太太,大儿子,小儿子 共3人 事由:老爷子去世,分房产继承! 情况如下: 因为后老太太没有房子住,法律上支持后老太太购买现有房产,而在这点上小儿子不同意!小儿子也想独购房产,也就是说小儿子不想把现房子卖了!小儿子现住房子早已更名为孩子的名,所以现在也声称没有房子,不允许后老太太后买房
尊敬的律师:你好!根据上述房屋侵权纠纷一案记录,原告当时还是个学生,被告是原告亲生父亲,被告在购买此房时,只是将房主写成原告名字,并无书面等证据证明,被告将房屋赠送给原告,法院凭什么可以这样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