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长春某新建楼盘购买房屋一套,购买时属于期房,在房屋分期建完交付使用的时候,开发商未能提供经公安消防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手续,请问该情况我可以退房并申请赔偿吗?
定金已交并和中介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协议书,但中介现在却说房子被抵押,中介是否有责任,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你好,请问如何追究卖方责任?房屋在被中介挂牌前中介是否有审查义务,追究责任时中介是否有连带责任
我在2013年5月份 在本村有偿转让得到一240平米的宅基地用来建住房 当面与卖方在本村支书当面的情况下 签署一份转让协议 双方签字后卖方把土地使用证也给我了 之后在村支书的带领下 到乡政府土地局让土地局领导给过户 当时交了2000元 领导说给办 没开发票 在建房的时候我与村支书又到乡政府拿2500元给办了建房许可证 也没
签订了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如果任何一方违约,与中介的纠纷如何解决?
如题!不考虑买卖双方纠纷的前提下,中介费是否需要按佣金确认书上的赔付给中介?还是可以认为没有完成交易,不用赔付任何款项?
您好,我与卖方签订了公产房的买卖协议,没有中介。付了定金,并有收条。感觉到对方有反悔的意思,想加价或不想以原定价格卖给我,而又不想双倍返还定金。请问我能否申请仲裁?是先申请执行合同,还是如何?请大家帮帮我,这件事很烦恼,全家人都很烦恼
尊敬的律师:是这样的 我是买房 买一套二手房在燕郊,今年2013年8月15日在邮局和卖方面签,中介在场,办理贷款审批,中介说一般情况7-15工作日审批下来,我们当天付了首付21万,全款47万,因为卖方急用钱,现在到2013年9月9日,中介也没通知我们办理过户,按正常手续估计应该是9月5日办理过户,现在卖方急了,说他10月中旬拿
二手房买卖,买方已付清房款,但卖方因家庭纠纷无法按期交房使用。
我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所有手续均已办好,房产证上已变更为我名,且房款也已付清近两个月,但卖方与其哥哥存在家庭纠纷,且其哥哥尚在该物业里居住,因此一直未能交付该物业给我使用。卖方在购买该物业时其哥哥曾提供了3万元首期,房产证上是卖方的名字,月供也是卖方在供,其哥哥一直与卖方居住一起,现卖方婚后搬走
前年我借十万元给我的朋友,说一个月后还,结果快两年了没还,只有一台车压在别人手里,他说如果我出20万把车提出来就把车过户给我,但是必须给他开一年后再给我,要签协议,我过完户后如果我不履行协议车不给他开违法吗,是他返悔在先的。 如果我不帮他赎出来他就马上卖车我一分钱拿不到,他现在身无分文说如果我起述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