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担保人认为贷款人(有其月退休工资3800元)有力偿还,但贷款人要求担保人与其一起负责任,那如果现在担保人帮其偿还部分,是否可向贷款人要取借据?贷款本金35000元,现加利息共计52411.86元
好心借了一个朋友的钱,没有写借条,前几天找到人了 录了音,结果到法院起诉时,法院传不到,提供的电话不是关机就是没有人接听,现在找不到人,现在只知道qq号和老家电话,手机都关机了。老家电话也没有人接。不知道老家地址,知道她以前工作单位。这种情况怎么办呢,有什么好的方法取证吗,律师能通过什么手段取证呢,急
我借款给人20万元,借款合同上约定借款期限是二个月,逾期每日违约滞纳金500元,并到房产局做了抵押登记,口头约定月息4.5%,合同书上没有写借款利息,第一个月已经付给我9000元,合同到期5天前,我电话通知借款人,要求他按期还款,我有它用。借款人还不出钱,要求再续借款一个月,被我拒绝。现在,他非要付给我第二个月的
我于2008年11月在遂宁一楼盘购买其三期商品房,并签订一份五万元的借款协议,其中说明其房屋单价为优惠后1811元每平方和付款方式。但是敢楼盘三期工程于2009年8月转让给另外的开发商,并正式售房。房价均价在2400元每平方左右,我们前期的客户也一起转了过来。我们现在还没有正式选房,现在的开发商的意思说我们的房价好像
十九年前因生意问题向银行借款,但因经营不善而欠债累累,导致现在无能力偿还银行债款30多万{本金+利息},而最终被银行告上法院。 我想问一下,可以不可以把那30多万压缩到十几万来偿还。 因为除了欠银行之外,还欠别人的钱还没有偿还完。钱也只够家里的一般开支
2006年4月,我有个同学向信用社贷款,要求我和另一个同学,还有贷款人的弟弟为其做担保人。我们仨人就这样成了担保人,贷款90000.00元。到2007年4月下旬,这位同学没有还清贷款,只还了利息。要求我们仨再为其担保转贷,我们也签字了。2008年4月下旬,贷款到期后,我再三向贷款人说明不再为其提供担保,并督促其抓紧还清贷
我在一家出国劳务公司办的去日本打工,在日本的时候,我犯了一次错误就是没经领导同意谈恋爱外出留宿,这是禁止的,当时在日本有驻在的中国的劳务公司的派一个翻译老师在那里驻在。我们有什么事犯什么错或者中国劳务公司有什么要传达给我们的事都是他代公司处理或转达的,当初他是代公司来处理我的这件事的,他收我两次钱,
我是出租方,把一间房子出租给乙方,当时双方有签订合同,合同的内容是:”租赁期为2年,若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的一方要支付另一方一年的租金”。但是乙方只租了一年,就说不租了。我想咨询。乙方是否违约,谢谢!
我是一名企业职工,劳动合同于2003年年5月份到期。由于企业2002年处于破产边缘,所有职工都已离开企业,企业也已属于无人管理状态。后由于其他种种原因一直未与企业续签劳动合同。2004年12月份企业被撤销,2008年12月5日破产。现企业因政府征地实行改制,需要为职工缴纳养老金、失业金。但企业只为我们缴纳到劳动合同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