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上学,97年户口从厦门农村迁至福州,01年毕业从福州迁回老家。因为有房产,我户口一直都在农村。2006年与我丈夫结婚(他跟我是同学,97年户口从龙岩长汀农村迁至福州,毕业后从福州迁至厦门一台资企业,之后因为买房,我丈夫跟女儿户口落户海沧。)按照我这种情况还能生育二胎?
河南的,我和老公都离过婚并都生过一女孩,他的孩子有心脏病和高度近视,我的孩子分给了对方,我们还能生育否。我们是公务员
2007年7月,我所在的单位A公司破产,时值我怀孕期间,A公司的上级单位B局让我写个申请,内容是:我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在我孕期、产期、产后一年内给予相应生活费用(产前、产后按我所在的河北省秦皇岛市最低工资标准给我生活费580元/月,产期给予原岗位工资);同时报销我孕期检查和生育住院的相关费用。此申请由当时的B
我想问一下,我的老公是江西省农村的,而我是四川省城镇的,我的户口在四川,我生了一个女儿,已经12岁了,象我这样的能生育第二胎吗?还有,我老公有个堂哥,快四十岁了,没有结婚,听说象他这样的,可以去申请,我们夫妻生多一个,以后过继给他,等他老后,可以给他养老,在江西可以这样吗?
朋友想把超生的孩子交给一对不能生育的夫妇收养,这样能否避免计划生育的处罚并符合收养法
我朋友离婚了,女儿被前妻带走了,现在的妻子带来一个女儿,婚后又生了一个女儿,这是计划生育所不允许的。要罚款四万。有一对不能生育的夫妇有意收养这个超生的孩子,大概50岁了,这符合收养法吗,朋友是否可以不必被罚款了?
生育期间落下一身疾病,丈夫要离婚,我能否要求他为我付医疗费用?
孙律师 你好! 我现在家庭不和,丈夫闹离婚,我刚生育第二个孩子,三个月,生育期间落下一身疾病,丈夫存在家庭暴力,我们住的房子是丈夫父母为我们结婚建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明,结婚五年,我没有固定经济来源,如果离婚,我分到一半房产吗,我生育期间落下的疾病,能否要求男方为我付医疗费?
律师你好:我是二七区医保,一直无法交纳生育保险,新规定下来后,我们单位可以缴纳生育保险了,但是我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郑州生育保险中心说我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未满一年,无法享有生育保险待遇~ 请问我该怎么办啊?
我是企业一名员工,老婆是待业的,在合同未到期,公司突然却以我违反计划生育为由通知我终止合同,并要求两天内办理离职手续,请问我能否获得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