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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期间落下一身疾病,丈夫要离婚,我能否要求他为我付医疗费用?

生育期间落下一身疾病,丈夫要离婚,我能否要求他为我付医疗费用? 孙律师
    你好!
    我现在家庭不和,丈夫闹离婚,我刚生育第二个孩子,三个月,生育期间落下一身疾病,丈夫存在家庭暴力,我们住的房子是丈夫父母为我们结婚建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明,结婚五年,我没有固定经济来源,如果离婚,我分到一半房产吗,我生育期间落下的疾病,能否要求男方为我付医疗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红木林(河南-平顶山)
提问时间:2010-08-10 19:4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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