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期间落下一身疾病,丈夫要离婚,我能否要求他为我付医疗费用?
你刚生了孩子,在哺乳期,你丈夫是不能向法院提起与你离婚的。你住的房子应该是你丈夫婚前财产,应为你丈夫所有,除非你们有特殊约定。如果离婚,对你的因生育而落下的疾病,你丈夫有义务给予适当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