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巳经发放生效3年多了,现发其权属有问题,能否起诉行政复议撤销林权证?
情况是这样的,同村同生产小组的一村民甲,于1980年左右在生产小组集体所有的山地上种树,这块地在当时分田到户的时候并没有分配给村民,属于生产小组集体共有。到了2010年镇政府重新组织工作人员对山林权属进行确认,办理林权证,确认到该山地时,由于确认现场的很多都是村里的年轻人,没人知道该山地是集体所有为分配的,村民甲就以在此山林种植有树木为由确认此地是他的,然后甲就办理到了以村民甲的母亲的名义的该地林权证。直到2013年8月,村民甲计划将该山地挖掘整平时,同村的其他村民才发现他办理了林权证。现在生产小组村民是否可以向镇政府提出申请撤销村民甲的林权证,重新进行确认权属?政府若不受理,是否可以有相关法律支持,向法院提出诉讼? 有以下证据证实:1.生产队分田到户时,每户都有相对应的山地证,而该争议山地是没有山地证可以证实的,可以说明该山地未分配。2.2010年现场确认权属时,村民甲在现场跟工作人员说过“既然没有人要,那我就由我保管吧”类似意思的话,此话可有现场工作人员证实。
派出所给我的行政处罚书已经过了复议和起诉的期限6个月但我不服他的决定想让他们撤回,还能起诉吗??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经双方签字生效,一方足额支付赔偿款后,另一方能否反悔向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经双方签字生效,一方足额支付赔偿款后,另一方能否反悔向法院起诉
1、我们村的山权、林权,在县级林业局的山权林权证,只划分到组,没划分到户; 2、一直以来我们生产组的山林划分都是按前一辈的自行划分到户,包括耕地; 3、现在因为有一处山林(自行划分时分组邓屋)即将开发,其他两队认为开发得钱,欲推翻以前的划分,不承认以前的分法,要求一同分钱; 4、试问现在的张屋应该怎
当初我们这边的水库移民,移民分3批移到我们家所在村子,前两批移民建好的房子有人出售,性质是国有划拨,因为移民性质一样,所以第3批建的房子性质当时也说是国有划拨。但当时房产证没办下来,我们签了购房协议后就搬进去住了。钱04年就全付清了,当时说好是房产证办好就过户。后来因为一直办不下来,一直拖到13年5月份房
学校在我大二的时候实行了一个变态规定,据说是吉林省教育厅颁布的,说按成绩排名,年级后百分之五不给学位证,我学分已经修够,并且没有挂科,无任何违纪处分,只是因为成绩排名相对较低就扣我学位证,请问学校的做法是否合法?是否可以起诉?
各位律师大家好: 本人详细介绍一下,我把详细问题阐述一下、有没有可能翻案、我在09年网友见面玩、晚上发生了关系、当时她需要借钱说上学需要、我给你她700元、但最后我感觉她不像学生、学校在石景山、怎么可能住宿那么远、感觉受骗、最后一气之下要离开、我钥匙忘带房间、最后让酒店服务员开门、她不开门、结果我报了警、
1985年县人民政府所发给农民土地承包证现在因土地证上登记的地块发生权属纠纷,政府能否可以直接撤销该
1985年我家已承包了该土地并经县人民政府核发登记上证,1899年因我县开办扶贫林场而把我家的这块地划在所开办的林场界限内,这一切我家未知道,我家2006年把这块地种上了杉木,现在杉木已长成林,林场说是他们的。我家把林场起诉到县人民政府,现在县人民政府下文说撤销我家的土地证并说这块地的杉木是林场的。请问政府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