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碚人,家在农村,近日修路要拆迁,但是一个人只赔得到11万多点,但是渝北农村的地方,却可以得到20万左右的赔偿,这是为啥?
你好:我们这里有一百多亩土地被国家征用了,按文件规定每亩35000元,可30年土地承包还22年不到期,请问 ,今后22年没地的咋办?村委会要是补22年的,年亩纯收入按1000元补,这钱就所剩无几了,这样补偿是否合适呢?
请问,政府公示的《征地地面附作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针对于什么性质的土地呢?前几年产业结构调整,我家承包了村里的15亩地种植果园,承包期30年,从现在算还剩19年,正是剩果期。请问按照上面的标准的话 就是给予我们一年的补偿吗?还是要按照19年的平均标准给予补偿? 现在乡里工作人员说是要给开发商租赁土地,村里的
您好 ! 我是01年结婚,04年迁户到夫家。他们98年占地,统一农转非是签了一份土地补偿公证书,内容包括:1:如有病故的人,半年内可以参加分配。2:凡女青年在办理结婚证3个月内可以参加分配,半年后,即使不迁户走,也不能再参加分配。3:出生和迁入人口不能参加分配。 但现在的情况是,新生儿和嫁出女也一直参加分配,仅
我们这里是2007年底征的地,我在2008年10月份结的婚,结婚之前,征地补偿款只分了一半。到现在,我媳妇孩子都有了,马上要第二次分钱了,却说没有我老婆和孩子的!!请问这份补偿款,我能不能争取!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解放初期(1952年左右),我的祖父在邻村的坡地上开了一块地(约1.5亩)准备建房,后因家庭困难一直没建房,只是在该地耕种农作物至今;现在邻村的坡地被征收,包括我的祖父在邻村坡地上开的地;同时,邻村村民也承认该地是我祖父耕种的,不算他们村的。但征地部门只是把征地补偿拨给我所在农经社(生产队),不拨到我的帐
我是四川绵竹的,现这里要征地修工业园区.我老公跟他前妻有一个女儿,于2003年出生,出生的时候是把户口上在女方家,于2006年离婚并把户口迁了回来.我们这里是08年地震后征的地,现村里说由于她的户口是迁回来的,要扣除她从98土地承包开始到08年征地这段时间的补偿费.请问这合理吗?
我是外嫁女,孩子生下来户口就跟我,现在我和孩子的户口在我父亲的户口本上已经15年了。因为南水北调征地建设村里分配补偿款是按户口分,为什么没有我孩子的?村里说不过30号,就是最近生的孩子只要落下户口就有份。我该怎么办?急,急!